泗陽縣莊圩鄉小學新建教學樓工程已經泗陽縣發展和改革局批準投入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工程資金來源為縣校舍安全資金,已經落實,歡迎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參與投標。
江蘇志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現將本工程招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位于泗陽縣莊圩鄉小學院內;
(2)工程規模:建筑面積約1740平方米,投資額約156.6萬元;
(3)計劃開工時間:2010年11月;
(4)質量要求:合格。
二、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1)招標范圍:土建、安裝;
(2)本工程招標設一個標段。
三、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具備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格等級:需具備小型項目管理師或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應具備建筑工程專業;無在建工程,或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它工程項目投標的。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申請人于2010年10月22日8:30至2010年10月28日17:00止(節假日除外),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報名。報名時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須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1)廉政準入通知書[辦理步驟:1、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或項目負責人持以下(2)~(9)所有原件經代理機構審核合格并由代理機構出具《資格審查合格通知》;2、憑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及資格證書到泗陽縣檢察院107室開取擬派項目負責人《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3、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或項目負責人憑《資格審查合格通知》及《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駐場監察室辦理廉政準入通知書];
(2)單位介紹信;
(3)法人委托書;
(4)投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5)投標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6)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7)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第二代);
(8)擬選派的建造師或項目經理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手冊(含近期繳費證明,近六個月或其中一個月);
(9)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資格審查辦法:
(1)本工程在接受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逾期報名或投標企業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參加報名的或按第四條規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樣原件的,一律視為棄權或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標資格;
(2)在資格審查時,上述原件如在年檢中或因其它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證部門或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否則,招標人將取消其參加本工程投標資格。
六、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評標委員會應先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進行評審,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符合要求的,再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將對經評審投標書及報價有效的投標人,按照其投標報價從低到高進行排序,在排序中投標報價最低的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低于成本的除外),在排序中投標報價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的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依同法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設定投標報價下限為所有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下浮7%。低于該下限的投標報價視同低于成本,作為廢標。
七、付款方式:工程完成驗收合格付至合同價的50%,工程驗收合格滿一年付至合同價的80%,余款在工程驗收合格滿二年付清。
八、報名人數及放棄投標:
(1)本次招標不限制投標報名申請人數。
(2)凡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獲取招標文件并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將按蘇建招[2009]140號文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九、招標文件工本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在領取招標文件時,須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本150元(不含光盤及圖紙復印費)。
十、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泗陽縣莊圩鄉小學
報名地址: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志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泗陽縣繁榮北路西側(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西門對面-宿遷志遠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嚴 曉 曉
聯系電話:13773989763 傳真:0527-8966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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