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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2024-10-10 來源:海南政府采購網招標

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信息來源:河南誠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類型:公開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24-10-09 18:59
項目概況
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http://zw.hainan.gov.cn/ggzy/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10-30 08:30(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項目 項目編號 hncx2024-006
預算金額(萬元) 1169.81
最高限價(萬元) 1169.810000
采購需求

一、項目概況

近年來,國家和各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步伐明顯加快。對照新的形勢和要求,我省信用平臺建設的短板日益凸顯,數據治理問題逐漸暴露,現有平臺所存在的歸集數據不夠全面、數據治理能力不足、質量管控手段缺乏、應用支撐能力偏弱、數據分析能力缺失、監管協同能力不足、信息安全支撐不足等問題開始成為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制約因素。

為了使信用數據在我省優化營商環境、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治理創新中發揮更大作用,我省信用平臺建設迫切需要從打基礎、歸數據階段轉向數據深度治理、信用服務提升和信用信息應用創新階段,亟需進行開展三期建設工作。

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的建設目標為:

(一)政務目標

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智慧海南總體方案(2020-2025年)》《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海南省農村信用體系服務鄉村振興發展的意見》瓊府辦〔2022〕50號,中央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頒布的相關文件精神,按照一體化協同模式,升級優化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整合公共信用主體和涉農信用主體,統籌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全面推進“誠信海南”建成。全面增強我省信用信息的匯聚融合能力、價值發現能力、開放共享能力、應用服務能力,公共信用數據能力一體化建設顯著增強,信用信息資源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全面升級,信用信息作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基礎性戰略資源的作用更加突出,信用信息資源管理與服務的一體化、精細化水平大幅提升,有力助推海南自由貿易港高水平建設、營商環境高標準優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有效滿足全島同城化、跨越式發展下的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需求,為更好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并融入新發展格局、打造高標準的市場體系、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和公共信用信息應用服務體系提供強有力支撐。

1.做好夯實信用信息的歸集基礎。進一步整合市場主體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司法判決及執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榮譽表彰、政策支持等公共信用信息,不斷提高數據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同時在依法依規、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將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進出口、水電氣、不動產、知識產權、科技研發等信息納入共享范圍,打破“數據壁壘”和“信息孤島”。

2.暢通信用信息的共享管道。立足工作實際,充分利用現有信息共享機制和渠道,實現信息的上傳下達,上聯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下聯省內各級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通過采取物理歸集、系統接口調用、數據核驗等多種方式,依法依規同步共享所歸集的信用信息,加強信息使用和管理的有效銜接,凡已實現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重復提供。

3.提升政府部門的信用服務能力。按照公益性原則,對經信息主體授權后提供數據查詢、核驗等服務,向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信用主體等提供基礎性信息服務,并將相關信息使用情況及時反饋數據提供單位,提升政府部門服務效率和質量。

4.提升政府農村信用工作的管理,建設涉農信用信息系統,為各行業基于農村信用信息數據的業務應用開發提供有效支撐,通過統一制定采集數據標準、信用評價規范,完善工作流程,可以方便涉農信用信息數據的采集,提高采集效率及數據的準確性。利用信息化管理代替原來的紙質存檔,解決紙質文件不易保存的問題,減輕了信貸工作人員的工作量,提高涉農銀行機構、政府相關部門等涉農信用信息需求主體的征信信息查詢效率,進而提升政府涉農信用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業務目標

1.基于最新版本的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2年版)》,建立海南省公共信用數據全鏈條精細化治理模式,實現數據從采集、清洗、關聯、同步、加工等全過程質量管控和標準化管理,滿足億級以上數據量的“T+1”頻次數據處理更新指標。

2.通過信用業務綜合分析與展示系統“一屏掌握、一屏盡覽”,提高管理的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滿足決策者、管理者、操作者不同視角的“信用工作一張圖”可視化展示。

3.通過升級政務誠信專項管理及新建分級分類等系統,強化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全面推動政務信用信息歸集、分級共享和政務誠信考核評價應用。

4.通過建設信用承諾系統,實現100%的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中開展告知承諾(法律法規規定不適用情形除外)的信息歸集共享,實現信用承諾歸集、處理、分析、預警、核查、服務的閉環管理。

5.到十四五末,通過“誠信海南”集成創新、跨越式提升,全省市場主體全覆蓋、政務服務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聯動的信用監管機制初步建立,有力助推海南自由貿易港高水平建設、營商環境高標準優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6.通過建設合同履約系統,在合同履約領域開展信用監管,依托系統對相關合同的簽約、履約、違約信息進行標準化處置和分析,建立合同履約全流程跟蹤監管機制。

7.以“信用中國”網站為基準,對接國家雙公示、紅黑名單等公示接口,建設海南省市縣一體化信用網站,提高信用網站的可辨識度,量化信用網站工作,實現信用網站內容共享,實現全國網站一體化目標。

8.基于最新版本的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實現聯合獎懲措施清單、部門權力清單、聯合獎懲政策法規和實施依據等要素向各層級的貫通,支撐海南省聯合獎懲業務的省市級一體化協同辦理。

9.實現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雙公示”數據信息上報率、合規率、及時率達到100%的國家考核要求,并逐步拓展到政府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十公示”。

10.涉農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全覆蓋。建設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推進涉農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發揮全省涉農信用數據共享“總樞紐”作用。

11.推進涉農信用信息采集和涉農信用評定。建設海南省涉農信息采集系統,通過省市縣鎮村五級網格化采集,按照“能采盡采、愿采盡采”的原則,完成全省涉農信用信息采集全覆蓋;以采集的涉農信用信息為基礎,按照“應評盡評、愿評盡評”的工作要求,實現我省涉農信用評定全覆蓋。

12.深化政府部門涉農信息歸集共享。依托海南省電子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基于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按照及時、準確、規范、完整的要求,健全部門間涉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機制。及時、準確、全量共享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基本信息、生產經營、資產負債、生產運輸設備、醫保、社保、林權、土地、房產、補貼、補助、獎勵、處罰等涉農信用信息。按照“共享是原則、不共享是例外”的要求,消除涉農“信息孤島”,完成涉農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13.完善涉農信息主體電子信用檔案建設。在涉農信用信息采集與信用信息共享的基礎上,不斷優化轄區涉農信用信息的整理與加工。以省級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為載體,為轄區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電子信用檔案,形成面向涉農主體的信用報告、信用畫像等信用產品。

14.拓展“農村信用體系+金融服務”。以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為基礎,為涉農金融提供涉農信貸主體的信用信息,提供涉農主體數據的分析和信貸模型評估,幫助金融機構更準確地評估涉農主體的信貸風險,制定相應的風控措施。

本項目屬于服務項目,本次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為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二、技術商務要求

2.1 技術要求

2.1.1 建設內容

本項目遵循“全省大集中,全省統籌頂層設計”思路,基于“海易辦”“海政通”平臺,構建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相關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構建“一平臺一特色專區N應用三端”總體框架。

  • “一平臺” ,升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按照一體化協同模式,統籌信用建設共性基礎能力,優化完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海南),將海南省、市縣兩級用戶納入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動信用信息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記錄、整合和應用,建立數據全鏈條精細化治理模式,數據質量和標準化管理體現一流水平,為全省信用業務與服務提供信息化支撐,構建全覆蓋、一站式、精細化的信用信息資源管控。
  • “一特色專區” ,建設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專區。打造全省涉農主題數據的統一存儲、管理、服務中心。匯聚整合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多方數據源,集中數據治理,實現涉農信用信息數據的采集、歸集、更新、集成、治理、信息檔案電子化、調度管理、數據安全管理,依托數據服務為涉農信用管理中心和涉農信用輔助決策中心提供安全、穩定、高質量的信用信息支撐及各項拓展應用開展提供數據支撐。
  • N 應用” ,面向公共信用主體和涉農信用主體,統籌規劃全省信用體系架構及應用平臺,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框架下建設N個信用應用。包括:
  1. 升級信用業務綜合分析與展示系統。通過直觀的報表和圖形化手段,實現各部門、各市縣信用管理者對信用工作開展各項情況的一屏掌握、一屏盡覽。
  2. 升級“信用中國(海南)”全國信用一體化網站。通過統一認證服務、統一查詢接口,建設省市縣一體化網站,實現省市縣各網站信息發布、信用查詢、信用報告等欄目的規范、統一。依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免稅購物失信懲戒若干措施》,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違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海南島內居民消費的“零關稅”進境商品等有關監管規定,列入免稅購物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建設免稅購物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公示專欄。
  3. 升級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一體化系統。通過對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省市各級部門權責清單梳理,實現省市縣一體化協同聯合獎懲功能。
  4. 升級政務誠信專項管理系統。將政務誠信評估指標體系納入政務誠信專項管理,實現信用主管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政務誠信查詢、應用和監管的全面統籌。
  5. 新建信用承諾系統。支撐信用承諾信息、信用踐諾信息的歸集、處理、分析、預警、核查、服務等工作機制。
  6. 新建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系統。歸集各重點領域行業信用監管數據,支持各重點領域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行業監管機制,推送信用主體信用等級給相關政府部門自主參考。
  7. 新建合同履約系統。以合同履約信息的歸集、共享和應用為主線,對合同履約全流程情況進行跟蹤、預警、處置、評價等處理。
  8. 新建雙公示等10項行政權力事項專項管理系統。實現國家雙公示等10項行政權力事項專項業務的精細化管理。
  9. 新建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海南省級節點的節點服務系統。各地要依托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國家平臺省級節點,充分發揮信用信息“上傳下達”樞紐作用。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中的信用信息共享清單,推進本轄區內納稅信息、生態環境領域信息、不動產信息、行政強制信息、水電氣費繳納信息和科技研發信息等由地方政府負責的信息歸集共享,并由省級節點統一共享至國家平臺。
  10. 新建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海南省級節點的統一授權管理系統。接入省級節點的地方平臺要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充分開放信息,根據不同數據特點,分類采取授權查詢、核驗比對等方式與金融機構共享,經企業明確授權允許金融機構查詢的,應盡可能提供原始明細數據,便于使用。
  11. 新建特定信息融合支撐系統。通過特定信息融合支撐系統提供全省15個市/縣的用水信息上報接口、用燃氣信息上報接口,統一歸集用水、用燃氣信息,并對此特定信息進行數據處理和融合加工操作;同時,系統需要自動化生成海南省特定信息專題庫,開展用水/用燃氣信息統計、用水/用燃氣信息歸集情況統計等工作。
  12. 新建涉農信用管理中心。結合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的數據支撐,建設涉農數據采集系統、涉農信用評級管理、涉農信用產品管理、涉農信用服務管理、涉農信用監測管理、運營管理等服務模塊,為數據采集、信用評級、信用服務提供應用支撐。
  13. 新建涉農輔助決策中心。通過宏觀可視化展示、微觀分析,依托現有的大屏硬件基礎設施,在大屏端展示全省涉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成效,建立健全海南省涉農信用結果運用政策體系,調動各方參與海南省涉農信用建設的積極性。
  • “三端” ,結合“信用中國(海南)”全國信用一體化網站,面向公共信用主體、涉農信用主體,打造交互友好內容豐富的移動小屏端、安全高效數據賦能的移動小屏端和PC端;面向各級管理主體,打造數據融通全程可視的PC端;面向第三方應用主體,打造靈活拓展安全可控的移動小屏端和PC端建設小屏端、中屏端、大屏端。
  • 建立標準規范。 遵循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參考國內類似標準規范,編制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海南省級節點、涉農信用系統的相關規范以及針對系統主要的應用場景、流程和特點,制定項目工程技術標準、數據標準、業務規范等文檔,更好地指導、規范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

2.1.2 項目內容

2.1.2.1 升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需求

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和《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2年版)》和《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以及《海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工作辦公室關于印發沈曉明書記“揭榜掛帥”項目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按照一體化協同模式,優化完善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二期),將海南省、市縣兩級用戶納入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推動信用信息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記錄、整合和應用,建立數據全鏈條精細化治理模式,數據質量和標準化管理體現一流水平,為全省信用業務與服務提供信息化支撐。

  1. 升級目錄管理系統,依據《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2年版)》,實現海南省信用基礎目錄與國家信用基礎目錄的統一以及全省信用基礎目錄與各地級市信用目錄的統一管理,滿足海南省、各地市按照地方特色和需求定制地方信用補充目錄需求,按照發改財金規[2021]1827號文件要求,實現與國家信用信息平臺標準統一、口徑一致的基礎信用信息目錄建設,形成海南省信用信息采集目錄、數據資源目錄、服務目錄,支撐數據采集、共享交換和應用服務。
  2. 全面增強我省信用信息的匯聚融合能力、價值發現能力、開放共享能力、應用服務能力,公共信用數據全鏈條精細化治理能力建設顯著增強,信用信息資源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全面升級。

通過采集方式管理,支撐報送單位(省、市、縣三級)進行在線填報、文件報送、庫表對接、接口對接,通過零增量報送、數據報送反饋、報送信息查詢等功能提高數據報送的質量管控;提升數據處理效率、提高數據處理質量,對社會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統一進行數據去重處理、數據清洗處理、數據關聯處理,實現數據處理全流程自動化;通過主題加工,明確和規范信用數據的應用范圍、應用方式、應用條件和應用場景,實現多源政務信用數據融合,支撐基于信用數據的應用開發,并圍繞信用應用場景提煉信用指標體系,為基于信用平臺的跨部門協同監管應用和專題性業務應用提供數據支持;實現異議處理、信用修復等業務辦理后對信用信息的更新和同步,支持全生命周期的數據追溯;通過元數據管理、數據資源登記、數據資源查詢統計、數據資源監控等加強對數據資源的管理;實現用戶、權限、組織機構、功能菜單的管理,提高系統的可擴展性。

  1. 建設一體化信用數據對接專區系統,建設面向全省地級市和縣級用戶的數據對接專區,面向全省地級市或省下屬市縣用戶提供的信息歸集、處理、入庫等功能,構建和管理信用信息歸集庫,實現“兩級歸集、自主管理、分級應用”的歸集與應用架構,支撐全省統一建設基礎和示范類應用、地級市分別建設特色應用的公共信用信息化總體框架,實現省市縣共建、統一支撐、按需供給、高效同步。

2.1.2.2 升級信用業務綜合分析與展示系統需求

按照《智慧海南重大工程項目清單》第32項重大工程(技術能力及協同應用支撐平臺)要求,通過直觀的報表和圖形化手段,實現各部門、各市縣信用管理者對信用工作開展各項情況的一屏掌握、一屏盡覽,對黑名單、行政處罰等高頻信用信息的使用情況分析與展示,適應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信用工作日常管理、分析研判、輔助決策、匯報展示、業務觀摩等多樣化的應用場景的展示需要。

2.1.2.3 升級“信用中國(海南)”全國信用一體化網站需求

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和《海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工作辦公室關于印發沈曉明書記“揭榜掛帥”項目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通過統一認證服務、統一查詢接口,建設省市縣一體化網站,實現省市縣各網站信息發布、信用查詢、信用報告等欄目的規范、統一,增加免稅購物專欄、信用服務機構公示專欄,同時在企業自主申報功能中增加面向企業、社會公眾的登錄填報、下載材料功能(支持如表格、PDF、文檔等格式)。

增加涉農信用信息綜合服務專欄,依托“信用海南”窗口、“海易辦”、“海易信”設置涉農信用專欄,包含PC端服務專欄和移動端服務專欄,面向涉農信用主體、涉農金融機構、政府相關部門提供相關服務。面向廣大涉農信用主體,為其提供包括信用信息服務、金融服務、信用惠農等服務為一體的互聯網涉農信用綜合服務專欄。對于地方所有符合條件的農戶,綜合服務專欄提供“一站式”數據采集和融資對接服務;面向涉農金融機構,提供撮合系統和渠道入口;面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有效的政策宣傳渠道及金融監管手段。

2.1.2.4 升級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一體化系統需求

在一期聯合獎懲系統基礎上,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要求,升級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一體化系統。通過對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省市各級部門權責清單梳理,建設聯合獎懲主題庫、聯合獎懲規則庫、聯合獎懲服務、守信失信名單分析、守信失信名單分發、聯合獎懲綜合展示、業務管理、接口服務等一體化協同聯合獎懲功能。

2.1.2.5 升級政務誠信專項管理系統需求

依據《智慧海南總體方案(2020-2025年)》的附件:1.1智慧海南重大工程項目清單中明確列出“第32項重大工程—技術能力及協同應用支撐平臺,建立跨領域、跨地域、強協同的應用支撐平臺,對各領域業務應用提供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非稅支付、信用服務等共性服務。”要求,將政務誠信評估指標體系納入政務誠信專項管理,提供涉及政務誠信的信息報送、誠信畫像、誠信預警、重點領域誠信管理、統計分析、信息查詢、考核評價等功能,實現信用主管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政務誠信查詢、應用和監管的全面統籌。

2.1.2.6 新建信用承諾系統需求

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支撐信用承諾信息、信用踐諾信息的歸集、處理、分析、預警、核查、服務等工作機制;實現信用主體的在線承諾;拓寬數據歸集渠道,完成信用主體承諾、踐諾情況的多源數據匯聚;提供信用承諾核查接口;支撐承諾踐諾信息全省統一的規范化管理與應用,實現自動化的信用監測與信用預警,為信用監管和告知承諾制改革提供支撐。

2.1.2.7 新建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系統需求

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歸集各重點領域行業信用監管數據,結合公共信用信息構建各重點領域行業分級分類監管主題庫;實現全省各重點領域分級分類信用監管事項的標準化管理,獲取分級分類監管的監管對象清單和監管結果反饋數據,對各重點領域行業分級分類監管成效進行分析;執行信用主體在各部門的信用狀況橫向比對,發現問題及時預警;支持各重點領域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行業監管機制,推送信用主體信用等級給相關政府部門自主參考。

針對海南省當前現狀,需要與監管服務和稽查服務做好對接,省大數據局的“互聯網+監管”系統也在推進建設,實現將各行業主管部門的信用信息輔助監管工作、監管結果再反饋為信用評價指標,形成事中事后監管的全過程、全場景的業務閉環。

2.1.2.8新建合同履約系統需求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以合同履約信息的歸集、共享和應用為主線,對相關合同的簽約、履約、違約信息進行標準化處置和分析,對合同履約全流程情況進行跟蹤、預警、處置、評價等處理,并通過履約信息在一定范圍內的共享應用,促使合同實施主體履約踐諾;同時,為政府部門和金融服務機構在企業項目審批、政策扶持、融資授信等方面提供信息支撐。

2.1.2.9 新建雙公示等10項行政權力事項專項管理系統需求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以國家對雙公示等10項行政權力事項數據對信息上報率、合規率、及時率指標的考核為依據,通過歸集處理、數據監測、督辦管理、考核管理、工作臺等功能,實現雙公示等10項行政權力事項專項業務的精細化管理。

2.1.2.10 新建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海南省級節點的節點服務系統需求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推進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建設的通知》,各地要依托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國家平臺省級節點,充分發揮信用信息“上傳下達”樞紐作用。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中的信用信息共享清單,推進本轄區內納稅信息、生態環境領域信息、不動產信息、行政強制信息、水電氣費繳納信息和科技研發信息等由地方政府負責的信息歸集共享,并由省級節點統一共享至國家平臺。

1.數據中轉功能

省級節點應各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查詢請求,調用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共享的數據接口;

省級節點向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上傳以下信息:企業查詢授權文件;安全運行報告(每季度);省級節點數據歸集情況;應用服務成效;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接入登記備案。

2.接入管理功能

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通過省級節點接入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主管部門在確保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后,向省級節點主管部門提出接入申請。省級服務平臺主管部門負責對申請進行審核,并組織對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進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的簽訂協議。

省級節點主管部門對接入的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并根據需要不定期開展飛行檢查。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有違反《接入協議》行為的,省級節點主管部門可終止其接入。

3.查詢服務功能

已接入的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通過接口調用方式,向省級節點請求查詢企業相關信用信息。對于授權查詢類信用信息,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查詢時需提交授權文件;對于非授權查詢類信用信息,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查詢時無需提交授權文件。

省級節點根據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查詢請求,反饋查詢結果。信息來源是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的,省級節點向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通過接口調用方式進行查詢并將結果反饋給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信息來源是省平臺的,省級節點從融資服務專題庫中查詢相關數據并將結果反饋給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

4.效果反饋功能

已接入的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定期將應用成效反饋至省級節點,包括用途、產生的效益、涉及金額等內容。

2.1.2.11 新建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海南省級節點的統一授權管理系統需求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推進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建設的通知》,接入省級節點的地方平臺要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充分開放信息,要根據不同數據特點,分類采取授權查詢、核驗比對等方式與金融機構共享,經企業明確授權允許金融機構查詢的,應盡可能提供原始明細數據,便于使用。

已接入的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需要通過接口方式將企業授權協議信息上傳至省級節點授權管理系統,省級節點授權管理系統對于授權協議信息合規性進行審核備案,并反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企業授權識別碼,實現全省融資信用服務授權信息集中管理。

金融機構通過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需要查詢企業需授權查詢信息時,將查詢內容及企業授權識別碼上傳省級節點,發起數據查詢請求,省級節點授權管理系統驗證該筆授權有效性,若授權有效則調用相關授權信息查詢接口,將查詢結果返回融資信用服務平臺。

2.1.2.12 新建特定信息融合支撐系統需求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21〕52號》文件,要求在依法依規、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將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進出口、水電氣、不動產、知識產權、科技研發等信息納入共享范圍,本部分的能力建設主要是將省市縣部門的水電氣煤信息進行歸集、處理和融合,納入信用檔案,支撐各類應用。

因此本項目通過特定信息融合支撐系統提供15個市/縣的用水信息上報接口、用燃氣信息上報接口,統一歸集五指山市、文昌市、瓊海市、萬寧市、東方市、定安縣、屯昌縣、澄邁縣、臨高縣、白沙黎族自治縣、昌江黎族自治縣、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共計15個市/縣的用水、用燃氣信息,并對此特定信息進行數據處理和融合加工操作;同時,系統需要自動化生成海南省特定信息專題庫,開展用水/用燃氣信息統計、用水/用燃氣信息歸集情況統計等工作。

2.1.2.13 新建涉農信用管理中心需求

依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海南省農村信用體系服務鄉村振興發展的意見瓊府辦〔2022〕50號》,意見中提出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作為海南省農村信用體系領導小組牽頭單位之一,推進落實全省涉農信用信息采集和涉農信用評定工作,完善涉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深化農村信用體系金融應用。

因此本項目通過涉農信用管理中心來構建統一的涉農信用信息管理和監管中心,面向平臺建設方、金融監管單位(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網格信息采集員等,提供涉農數據采集管理、涉農信用評級管理、涉農信用產品管理、涉農信用服務管理、涉農信用監測管理等。

涉農數據采集系統

面向涉農信息采集員(采集員指鄉鎮信息網格員),提供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采集的移動端數據采集功能,按照“數據歸集為主、人工補充核實”數據歸集機制,確保已信息化信息數據能充分利用的基礎上,運用信息化手段依法合規采集數據,有效提高農戶信息數據質量和歸集效率,及時更新維護相關信息。征集金融機構、信用主體、基層干部等多方的建議,對信用評價指標進行補充、完善,例如增加農戶社保、土地流轉等信息的歸集采集。評價指標的調整會造成此采集指標項的變動,同步升級數據采集系統,適配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行政村的數據采集項。

涉農信用評級管理

面向平臺建設方,提供涉農信用評級管理,實現涉農主體信用信息初評、評定、核對、評定結果展示、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公示、信用評價模型靈活管理等能力,通過科學設置評價指標、動態調整信用模型,建設信用報告、信用戶電子信用檔案,為社會提供具有較高公信力的涉農信用公共服務產品。

涉農信用產品管理

面向平臺建設方、金融監管單位(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提供涉農信用產品管理,基于大數據和分析模型,實現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等信用主體進行精準畫像,根據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等三類主體的基本面、經營行為等綜合性數據建立標簽體系,準確刻畫出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等三類主體的全局特征,形成涉農信用信息報告、涉農信用評級報告、涉農信用畫像等信用產品。

涉農信用服務管理

面向涉農主體,提供涉農信用服務管理,涉農信用主體可以查看自己的信用狀況(評級和明細),可以進行涉農主體反饋,引導涉農主體提升自己的信用等級,申請信用復評,可查詢異議處理和復評情況,以及信用修復,及時作出反饋。

涉農信用監測管理

面向平臺建設方,提供涉農信用監測管理,根據預警數據測算的需要,設定預警指標,建立信用監測、預警模型和規則,監控各類信用風險因素的變動趨勢,并依據評判結果設置預警等級,對各類風險問題進行預警跟蹤、提示和查詢。

涉農信用運營管理

構建涉農運營管理模塊,支撐系統運營管理,實現對系統用戶管理、日志管理以及內容管理。

2.1.2.14 新建涉農信用輔助決策中心需求

涉農信用輔助決策中心面向建平臺建設方、金融監管單位(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等相關部門,提供海南省涉農信用建設成果的數據可視化展示,通過宏觀、微觀等不同業務視角,建設可視化輔助決策系統,可有效監控展示海南省涉農信用建設成果。主要包含宏觀可視化大屏展示和微觀輔助決策,業務需求如下。

宏觀可視化大屏展示

依托現有的大屏硬件基礎設施,通過數字化、模型化、規則化等可視化形式,在大屏端展示全省涉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成效,實現“一屏觀全省信用村”和對全省信用信息情況,輔助平臺管理方、金融監管單位等相關部門指揮調度提供數據支撐。

微觀輔助決策

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對信用數據進行深入挖掘分析,建設輔助決策系統,為平臺管理方、金融監管單位等相關部門等各類參與主體提供PC端的統計分析、自定義報表及預警預測等功能,輔助各類主體決策。

2.1.2.15 標準規范編制需求

1. 編制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海南省級節點相關規范

本項目需要編制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海南省級節點相關規范。制定與國家標準規范相匹配的系列標準規范,包括《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接入管理規范》《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接入技術規范》《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接入接口規范》《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授權管理規范》等,以安全、規范地管理接入的各地方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

2. 編制涉農信用系統的標準規范

涉農信用系統的標準規范建設需要結合系統在建設和運營涉農信用系統時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標準和規范。這些標準和規范的制定旨在確保涉農信用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以提高農業信用管理和服務水平。主要需要制定的規范包含《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系統應用接入管理規范》、《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系統接口服務規范》等。

2.1.2.16外部系統業務協同對接

系統支持與金融機構系統、“海易辦”“海易信”“信用海南”、省統一身份認證系統以及第三方的短信服務、人臉識別、電子簽章等服務進行對接。

2.1.3 功能清單需求

2.1.3.1定制軟件功能需求

編號

功能模塊

功能子模塊

1

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

目錄管理

2

數據歸集

3

共享交換

4

數據處理

5

數據治理

6

主題加工

7

業務管理

8

信用信息歸集對接專區系統

9

統一用戶管理

10

系統管理

11

信用業務綜合分析與展示系統

信用工作一頁清

12

信用主體畫像

13

紅黑名單分析

14

信用主體關聯分析

15

大屏

16

升級“信用中國(海南)”全國信用一體化網站

信用主體實名認證

17

全國信用網站一體化公示專欄

18

發布專題庫對接信用海南網站

19

企業自主申報

20

“信易+”應用專區

21

門戶網站欄目建設

22

涉農信用綜合服務專欄-PC端服務專欄

23

涉農信用綜合服務專欄-移動端服務專欄

24

升級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一體化系統

聯合獎懲政策文件管理

25

聯合獎懲措施清單管理

26

聯合獎懲名單管理

27

聯合獎懲規則庫管理

28

一體化聯合獎懲服務

29

獎懲信息反饋

30

跟蹤監測服務

31

統計評估服務

32

政務誠信系統

政務誠信信用信息報送

33

政務誠信數據管理

34

政務誠信評估

35

政務誠信畫像

36

政務人員誠信支撐服務

37

重點領域政務誠信監管

38

政務誠信預警

39

政務誠信統計分析

40

政務誠信考核評價

41

評價問卷管理

42

信用承諾系統

信用承諾分類管理

43

信用承諾歸集目錄管理

44

信用承諾模板管理

45

信用承諾數據填報

46

信用承諾數據處理

47

信用承諾服務

48

信用承諾監察

49

信用承諾分析預警

50

承諾信息統計分析

51

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系統

分級分類監管事項清單管理

52

行業分級分類監管主題數據推送

53

行業信用評價模型管理

54

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管理

55

信用監管留痕管理

56

信用監管專題分析

57

重點領域信用監管綜合分析

58

合同履約管理系統

合同目錄清單管理

59

合同履約歸集管理

60

合同履約自主申報

61

合同履約信息處理

62

合同履約信息公示

63

合同履約申訴

64

合同履約信息跟蹤分析

65

合同履約信息預警

66

合同履約統計分析

67

建設雙公示等10項行政權力事項專項管理系統

歸集處理

68

督辦管理

69

考核管理

70

管理工作臺

71

建設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海南省級節點的節點服務系統

接口中心子系統

72

業務管理子系統

73

服務專題應用

74

信用平臺對接

75

建設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海南省級節點的統一授權管理系統

授權管理

76

授權查詢

77

授權稽核

78

數據駕駛艙

79

用戶管理

80

平臺管理

81

日志管理

82

系統支撐功能

83

特定信息融合支撐系統

特定信息對外接口定制

84

特定信息處理

85

特定信息接口審計預警

86

特定信息統計

87

涉農信用管理中心

涉農信用數據采集

88

涉農信用評級管理

89

涉農信用產品管理

90

涉農信用服務管理

91

涉農信用監測管理

92

涉農信用運營管理

93

涉農金融服務管理

94

涉農信用輔助決策中心

宏觀可視化大屏展示

95

微觀業務輔助決策

96

外部系統業務協同對接

與金融機構對接

97

與海易辦APP對接

98

與海易信對接

99

與海南省統一身份認證對接

100

與海南省電子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對接

101

與省公共基礎服務平臺對接

2.1.1.1.數據資源建設及數據治理需求

序號

 

相關指標或用途說明

涉農信貸模型

 

1.1

風險準入模型

為了有效防范風險,金融機構可根據風控要求建立完善準入模型。平臺在農戶等主體申請貸款準入檢查控制模型中重點實現風險準入規則引擎,主要包括身份信息、經營風險、涉訴風險、誠信風險、關聯分析等維度,對申請客戶進行準入規則篩選。

1.1.1

需求調研及分析規劃

通過對業務、數據以及系統現狀進行調研分析,擬定模型項目具體實施內容、實施策略以及各環節的任務劃分;

1.1.2

數據收集與預處理

1、收集農戶基本信息:包括農戶的身份、戶籍、家庭成員構成、土地承包關系、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基礎資料。
經濟狀況調查:了解農戶的經營項目、種植養殖規模、年收入與支出、財產狀況(如房產、農機具、動產、不動產)、債權債務情況、農業保險購買情況等。信用記錄審查:查詢農戶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及其他相關信息系統的信用記錄,查看其是否存在逾期、違約等不良信用行為。工商信息審查:是否有合法的農業生產活動資格或相關登記證書,查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關工商處罰信息等;司法信息:農戶司法處罰相關信息記錄等。
2、數據預處理:對數據進行清洗,剔除無效、重復和錯誤的數據,補全缺失值,處理異常值等;對進行數據標準化或歸一化處理,包括對數值型數據進行轉換,確保數據的一致性。

1.1.3

特征工程與變量選取

1、特征構造:
選擇關鍵特征:根據業務理解和專業知識,挑選對農戶信貸風險影響較大的特征變量,如信用歷史、收入穩定性、經營規模、違法處罰等。
創建衍生特征:例如,計算農戶的負債收入比、農業保險賠付率等,這些指標有助于揭示農戶的償債能力和經營風險。
2、變量選擇:
相關性分析:通過相關系數、皮爾遜相關性、卡方檢驗等統計方法,找出與農戶信貸風險高度相關的特征。
應用特征重要性排序,利用IV值等指標查看特征的重要性排名,篩選出對預測結果影響顯著的特征。
特征篩選:采用單變量篩選法,逐一分析各個特征對目標變量的影響,保留有顯著影響的特征。采用多變量篩選法,如遞歸特征消除(RFE)、正則化(Lasso、Ridge)等方法,在考慮特征間交互作用的基礎上篩選特征。
業務知識指導:結合業務專家的經驗和行業知識,選擇那些對農戶信貸風險準入具有直觀解釋力和實際意義的特征。

1.1.4

模型設計與開發

1、模型設計
基本條件:身份信息合法真實有效;規定農戶必須具備的合法經營資質、一定的從業年限、固定的農業經營項目等硬性條件。
信用評級標準:設立信用評分閾值,達到此分數以上的農戶才可進入下一階段的信貸審核。
經營規模與效益標準:根據農戶的經營規模、家庭收入、盈利能力和現金流狀況,設定最低的經營績效要求。
經營風險標準:工商處罰、涉訴以及農業保險賠付率過高等風險。
抵押物與擔保條件:根據農戶提供的抵押品價值、第三方擔保的可靠程度等,設定安全保障條款。
2、模型開發:利用決策樹、隨機森林、邏輯回歸、神經網絡等機器學習算法建模,對特征指標進行交叉驗證、參數調優等方法來優化模型性能。

1.1.5

模型部署

將確定的模型在決策引擎工具中部署實施,如在貸款申請流程中嵌入風險準入模型。實施過程中需關注模型的實時性能,確保其準確性和穩定性。

1.1.6

模型測試

由專業的測試人員,對模型的準確性、時效性、完整性、穩定性進行全方位測試校驗。

1.1.7

模型投產

完成模型測試驗收,在生產環境投產上線。

1.1.8

模型優化迭代

1、在模型上線應用后,持續收集反饋數據,定期更新模型參數,保持模型對市場變化的敏感性。
2、根據實際業務效果和外部環境變化,適時調整準入模型和信貸策略。

1.2

反欺詐模型

專門針對農村金融市場,尤其是農戶貸款、農業保險、政府補貼等領域,為了預防和識別各類欺詐行為而設計和構建的反欺詐評分模型。這些欺詐行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農戶提交虛假資料獲取貸款、夸大或虛構農業生產成本騙取補貼、惡意拖欠貸款、虛構農業災害騙取保險賠償等。通過機器學習等技術對欺詐風險進行預測和評估,協助金融機構在貸前檢測、貸中行為分析和貸后監控等環節,及時發現和規避潛在欺詐行為。

1.2.1

反欺詐模型建設規劃

確定模型建設的目標和優先級,分析農戶貸款、農業保險、補貼申領等業務場景中的典型欺詐行為,比如虛報種植面積、偽造購買農機具發票、虛構農業項目等。分析現有的欺詐數據,理解欺詐行為的特征。

1.2.2

數據收集與準備

收集歷史欺詐案例數據和非欺詐案例數據。
收集農戶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證、家庭成員信息、土地承包合同、歷年產量記錄等;
整合內部數據(如賬戶信息、歷史交易記錄、貸款申請、保險索賠、補貼申請等)和外部數據(如黑名單、三方征信等)

1.2.3

特征工程

1、特征提取,基于業務理解,構建反映潛在欺詐行為的特征,如用戶行為序列、關系網絡特征、時空特征等。
2、特征選擇,篩選出與欺詐行為強相關的特征,降低噪聲并提高模型性能。

1.2.4

模型構建

1、選擇合適的機器學習算法或深度學習框架,如邏輯回歸、決策樹、隨機森林、GBDT(如XGBoost)、神經網絡等。
2、結合專家經驗和實際案例,構建針對農戶欺詐行為的判別模型。
3、使用訓練集數據對模型進行訓練,并調整參數以優化模型性能。

1.2.5

模型實施

將經過訓練和評估的模型部署到決策引擎工具,實施實時監控,對新的交易或行為進行實時預測和評分。

1.2.6

模型測試

確定測試目標和測試準則,包括需要測試的模型功能和性能指標,設計測試用例,包括正常情況和邊界情況,以及潛在的欺詐情況,由專業的測試人員,對模型的準確性、時效性、完整性、穩定性進行全方位測試校驗。

1.2.7

模型上線

完成模型測試驗收,在生產環境投產上線。

1.2.8

模型迭代

1、定期監控模型的運行狀態,確保其準確性和穩定性。
2、根據新的數據和業務環境的變化,定期對模型進行重新訓練和調整。

1.3

評級授信模型

通過哪些維度對評價主體信用進行測度,以及維度向下包含哪些指標。模型技術的選型是指選擇何種模型來建模,不同的類型對于數據的要求、模型的開發過程均有區別。

1.3.1

評級授信模型整體規劃

確定模型的目標和需求,確定目前的數據、系統現狀,確定目標客戶的分層層級等內容。

1.3.2

數據準備

基本信息收集:獲取農戶的戶籍信息、家庭結構、年齡、學歷、職業等基本資料,以及其在金融機構的開戶、存貸款等業務往來記錄。
經濟狀況分析:深入了解農戶的收入結構,包括農業收入(種植、養殖等)、非農收入(打工、租賃、轉移支付等);掌握農戶的財產狀況(如土地、房產、農機具等)、負債信息、保險信息及補貼信息。
信用歷史:查閱農戶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或其他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信用記錄,包括貸款還款記錄、信用卡消費記錄、欠稅欠費等情況。
農業經營情況:了解農戶所從事的農業項目、生產規模、季節性波動和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等。

1.3.3

指標篩選

特征指標構建:將收集到的數據轉化為可輸入模型的特征變量,例如計算農戶的資產負債率、收入穩定性指標等。
特征指標篩選:通過相關性分析、變量重要性排序、特征降維等方法,選出對農戶信用等級最具影響力的特征變量。

1.3.4

模型構建與訓練

選擇模型:根據數據特點和業務需求,選擇適合的信用評級模型,如邏輯回歸、決策樹、隨機森林、支持向量機、神經網絡等。
模型訓練:使用歷史數據集對模型進行訓練,調整模型參數以優化模型性能,如提高預測準確率、減少誤報和漏報。

1.3.5

模型驗證與優化

交叉驗證:驗證模型在未見過數據上的預測效果,確保模型具有較好的泛化能力。
性能評估:計算模型的各類評估指標,如AUC、KS值、Gini系數、PSI等,對模型效果及穩定性進行優劣評判和比較優化。
閾值設定:根據金融機構的風險容忍度和業務策略,設定信用等級劃分的閾值,將農戶劃分為不同的信用等級。

1.3.6

模型部署實施

將確定的模型在決策引擎工具中部署實施,完成自動化線上審批。

1.3.7

模型測試

由專業的測試人員,對模型的準確性、時效性、完整性、穩定性進行全方位測試校驗。

1.3.8

投產上線

完成模型項目驗收,在生產環境投產上線。

1.3.9

模型更新與應用

隨著農戶經濟狀況、市場環境以及政策法規的變化,定期更新和維護評級模型,確保模型與時俱進。

1.4

貸后預警模型

貸后風險預警主要從家庭結構和資產變化、涉及重大訴訟、信用狀況惡化、涉及犯罪行為、異常經營行為和行業重大風險等維度建設風險預警機制,對重點指標跑批,實現T+1及時預警,每月或季度針對全部貸款客戶進行全面風險模型檢查,自動進行客戶全面檢查,對于風險預警信息及時推送到銀行系統或發送短信給客戶經理,進行貸后核查跟蹤。

1.4.1

貸后預警模型規劃

確認需要預警的維度和預警的頻率等內容,結合農戶數據、工商數據、司法數據等情況進行實際的預警模型規劃。

1.4.2

數據收集與整合

基礎信息:持續收集和更新農戶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家庭成員變化等。
貸款數據:密切關注農戶的貸款賬戶變動,如貸款余額、還款記錄(包括本金、利息、逾期情況)、貸款用途變化等。
經營數據:跟蹤農戶的經營狀況,包括農作物產量、銷售額、成本、市場價格波動、銷售渠道變化等。
外部環境數據:關注可能影響農戶還款能力的外部環境因素,如天氣、自然災害、政策調整、市場競爭格局等。
根據業務經驗,選擇合適的數據維度和數據指標,進行數據清洗、轉換和標準化,以確保數據質量,為后續分析做好準備。

1.4.3

預警特征選擇

結合涉農信用業務和數據分析結果,選擇和構造對預測貸后風險有幫助的特征,包括客戶的還款歷史、經濟行為、司法訴訟信息等。

1.4.4

預警體系建設

選擇合適的機器學習算法來構建模型,構建農戶貸后風險預警規則集。

1.4.5

風險等級劃分與預警閾值設定

根據模型預測結果,將農戶的貸后風險等級進行細分。
設定每個風險級別的預警閾值,當農戶的某些關鍵指標超過閾值時,系統自動觸發預警。

1.4.6

模型部署實施

將確定的模型在決策引擎工具中部署實施,結合貸后的預警系統,構建完整的貸后預警模型。

1.4.7

模型測試

由專業的測試人員,對模型的準確性、時效性、完整性、穩定性進行全方位測試校驗。

1.4.8

預警體系應用

完成模型測試驗收,在生產環境投產上線。

1.4.9

模型調優迭代

在生產上線后,對模型的運行情況做監控,迭代優化,逐步完善。

2.1.1.2.系統集成實施與其他需求

序號

名稱

相關指標或用途說明

一、標準規范編制

 

1

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系統應用接入管理規范

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系統應用接入管理規范

2

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系統接口服務規范

海南省涉農信用信息系統接口服務規范

3

《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接入管理規范》

《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接入管理規范》

4

《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接入技術規范》

《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接入技術規范》

5

《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接入接口規范》

《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接入接口規范》

6

《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授權管理規范》

《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授權管理規范》

2.1.4 項目實施要求

2.1.4.1總體要求

供應商應結合自身的項目管理制度和經驗,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在整個項目實施過程中各個控制階段提出針對性地管理方法。以下內容主要是對項目實施過程的通用要求。

1、供應商應在采購人要求的工期內完成所有規定的系統建設任務。

2、采購人及采購人所委托的監理單位,有權對整個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供應商必須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采購人或監理單位的監督檢查。

3、供應商必須建立完善的項目管理機制,以保證項目建設能按期進行。

2.1.4.2 項目進度要求

供應商應在簽訂合同后 15 個工作日內提交詳細的《項目實施計劃》,合同簽 訂后 3 個月內完成項目建設。信息系統部署上線并完成項目初步驗收后,經過 3 個月試運行,無重大缺陷,項目竣工驗收后進入正式服務周期。。

2.1.4.3部署、調試、驗收

1、部署、調試

  1. 中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制定具體的進度計劃,雙方共同協商制定時間表。
  2. 中標人負責研發、安裝部署、測試所需的工具和資料,并負責指導采購人掌握和使用這些技術資料。
  3. 中標人有義務對采購人的技術人員提出的問題作出解答。
  4. 測試應進行詳細記錄,由中標人的技術人員交給采購人,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作為驗收依據之一。
  5. 系統上線運行前,需出具采購人認可的具有相關資質第三方機構的測試報告。

2、項目驗收

  1. 初步驗收,完成項目需求調研、系統分析、系統設計、軟件開發、系統測試、上線試運行。試運行正常,中標人應在具備項目初步驗收條件后向采購人提出初步驗收申請,招標人按相關規定組織驗收人員對項目進行初步驗收。
  2. 竣工驗收,通過初步驗收后,系統穩定運行 3 個月,中標人應在具備項目竣工驗收條件后向采購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采購人組織竣工人員按相關規定對項目進行竣工驗收。
  3. 系統相關材料的交付。中標人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了招標范圍內所界定的工作,在驗收時將所有驗收資料裝訂成冊交付給采購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計劃 、需求規格說明書 、概要設計說明書、詳細設計說明書、數據庫設計說明書 、測試用例、測試報告 、試運行報告、操作手冊 、系統部署手冊、培訓教材、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測評報告(包括功能、性能和安全)。

2.1.4.4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要求

1、運維服務:自項目驗收通過之日起算,運維服務 2 年。

技術支持與售后服務的目標是保障系統始終在良好的狀態下運行,盡量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在系統發生問題時,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修復,讓用戶滿意。中標供應商有一定的政務服務類項目建設、實施、服務經驗,有一定的 IT 服務、信息技術服務、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在維護期內,應協助采購人完成軟件平臺運維管理、技術支持等工作,提供電話服務、遠程服務、現場服務,并提供5*8 小時服務熱線,一般故障排除時間不超過 1 小時,重大故障排除不超過 4 小時,提供的技術服務包括:技術咨詢、技術資源、技術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維護說明書等。

2、中標人的其它售后服務承諾屬于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有不同約定的,以服務水平和層級更高的為準。

2.1.4.5項目培訓要求

中標人應負責對用戶進行全面的技術培訓,使用戶達到能獨立進行管理、維護和故障處理等工作,以便用戶所使用的軟件產品能夠正常、安全地運行。 具體培訓要求包括:1、提供針對采購單位相關業務部門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集中培訓和對第三方公司技術人員集中培訓。

2、必須提供具有相應專業知識、實際工作和教學經驗的培訓講師、輔導人員和相應的教材,培訓所使用的語言和教材必須是中文。

3、在系統運行期間,若采購單位有其它培訓要求,中標供應商應協助采購單位完成相關培訓,并負責提供教材、電子材料及教師。

2.1.5 性能需求

避免由于單點故障或系統的升級而影響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 系統支持 7*24 小時不間斷服務。單次系統故障修復時間,緊急事故不得超 過 2 小時,一般事故不超過 4 小時。 應滿足網絡不穩定、后臺壓力較大等特殊情況下,保證軟件正常運行。因軟 件系統自身原因宕機次數需少于每年 2 次。 系統運行前需進行或接受安全脆弱性檢查,并對檢查發現的漏洞和隱患進行 修改、彌補。 在系統發生失效的情況下,系統應容易重建規定的性能級別并恢復受直接影 響的數據。 當系統在高負荷運轉或出現故障,進入異步工作模式時,必須采用可靠的機 制,保證數據的零丟失。

2.2 商務要求

2.2.1售后服務要求

1、在正式服務周期內,由供應商為本項目軟件系統提供質保服務,維護服務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對于服務期結束后的服務,供應商可在投標文件中提出自己的合作建議。

2、供應商必須對投標產品,在正式服務周期內,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將按“三包”原則,免費維修、更換、安裝、調試。

3、正式服務周期內,一旦發現數據錯誤,供應商應在采購人規定的期限內改正錯誤,不得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對于因數據成果錯誤而導致的損失,由供應商和監理單位按合同約定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4、若本項目投標產品出現故障影響系統正常運行時,供應商須為本項目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直至故障得以完全解決為止。

5、系統試運行期間供應商應指派專人在現場指導使用人員的操作,現場排除系統試運行過程中出現的任何故障。

6、供應商應設立維護熱線,為用戶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接受用戶的隨時咨詢,并應技術人員的要求,隨時講解系統的結構及設計。

7、供應商應提供故障處理服務,對于電話溝通無法解決的問題,供應商應在接到故障通知半小時內到達現場對故障進行處理。對一般性故障(一般性故障指管理系統運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影響管理系統運行或業務流程進行的錯誤),應在 1 小時之內排除故障。

8、本招標文件所要求軟件內容或功能應視為保證系統運行所需的基本要求, 如有遺漏,經采購人和中標供應商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海南省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執行。

9、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 2年的整體運維服務(運維服務費用

包含在 項目建設費用 中)成品軟件產品提供 2 年質保服務,按原廠商標準提供維護 。

2.2.2服務人員及響應要求

  1. 總體要求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制定合理的人員配置計劃,滿足項目項目管理、需求設 計、組織實施、業務培訓、運行維護等各個領域配置相關的人力對項目的建設及 運行維護提供保障。更換項目經理需經采購人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1. 服務團隊人員配置要求

在兩年免費運維期內,團隊人員數量要求不低于3 人,不同能力等級人員的 配備要求如下:

1)一線人員:5*8 小時值班,在大數據管理局駐場服務,1 人,負責平臺日 常運維服務工作,須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能力。

2)二線人員:7*24 小時,2 人,遠程技術支持,必要時需現場支持,出現問題時 1 小時內能響應,具有較高的技術能力。

3)專家:遠程技術支持,7*24 小時,2 人,具備高級技術能力。

(4)服務響應時間 :1)駐場運維團隊應小于 0.5 小時響應時間; 2)遠程專家支撐團隊應小于 1 小時響應時間。

(5)運維服務時間: 1)提供 5*8 小時現場運維服務 2)重要時期提供 7*24 小時現場運維服務

2.2.3其他相關要求

1、供應商應充分考慮各類場景實施人員資質符合行業監管部門要求,特別是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

2 、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加蓋投標人公章,承諾內容如下:

  1. 供應商應承諾已充分了解了本次采購的項目需求,對采購服務內容及應用模式做了充分的評估,能夠滿足本次項目建設的目標。
  2. 供應商必須承諾:專為本項目開發的軟件知識產權歸采購單位所有, 供應商專為本項目開發的軟件,應將接口及前臺頁面源代碼提供給采購單位,供應商已擁有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代碼、后臺服務代碼不在提供范圍內。
  3. 供應商應承諾在項目完成時將項目的全部有關技術文件、資料及測試、驗收報告等文檔匯集成冊交付采購單位。
  4. 供應商應承諾投標文件中提供的供應商資格、資質證明文件不存在隱瞞、與實際情況不符等情況,采購單位有權在供應商成交后對供應商相關資質、資格和能力進行考察驗證的權利,如果存在重大差異,有權取消或終止合同。

3、若招標內容中的某項任務因未能預測的因素不能啟動,采購單位有權取消該任務。

4、安全要求

供應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和國家規定的相關產品年限內,因安裝施工原因造成的人員傷害和一切損失與采購單位無關,完全由供應商承擔。

供應商必須為本項目工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5、本采購文件、投標文件中的承諾與優惠條件,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以上采購需求如有不盡之處,可參閱《海南自貿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初步設計》。

三、服務期及服務地點

服務期:合同簽訂后 10 個月,包含 3 個月試運行。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

運維服務 2年。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四、支付方式

1、簽訂項目合同后,采購人待省財政資金下達且收到供應商開具正式有效發票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預付款,按財政實際下達資金支付);

2、完成項目軟件安裝、應用系統開發、總集成等工作,經項目初驗合格后, 采購人待省財政資金下達且收到供應商開具正式有效發票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 向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40%。

3、整體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及相關收尾工作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合同總金額 5%的銀行出具的質量保函,保函期限為三年。采購人待省財政資金下達且收到供應商正式有效發票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本合同尾款。

注:1、“★”條款為必須完全滿足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如不滿足則認定其投標無效。

2、“二、技術商務要求”須在技術響應表和商務響應表中響應,其他內容無須在技術響應表和商務響應表中響應。

下載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10個月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支持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等優惠措施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1.1、供應商須為經 行政管理機關注冊或登記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且報名單位及其駐瓊分支機構無失信記錄【注:①供應 商若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副本”;②若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統一社會信用 代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③若為其他組織的,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文件或 營業執照副本”(以上須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1.2、供應商需提供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政府 采購行政處罰記錄(提供無政府采購行政處罰記錄聲明函并加蓋公章,格式自擬)。1.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1.4、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及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 承諾函加蓋公章)。1.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須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 資格要求:本項目支持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等相關扶持政策,詳見采購文件。3.本項 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符合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實際情況要求的特定資格條件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具體 如下: 3.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嚴重失信”的記錄名單,未被列 入“信用中國(海南)”(xyhn.hainan.gov.cn)“海南省地方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公示”的記錄名單;不 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http://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 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時在上述網站查詢的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 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打印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 人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并加蓋公章)3.2、報名單位須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未經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書面同 意,供應商不得擅自公開發表或出版。(須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3.3、本公告一律不接受聯合體、個人或個 人組合的報名(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3.4、本項目不接受分包或轉包(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三、獲取招標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時間 2024-10-09 至 2024-10-15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23:59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 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網上購買
售價(元) 0.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時間 2024-10-30 08:30
地點 海南省??谑忻捞m區大英山西二街政務二期大樓(原省政 府政務服務中心大樓北側)203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其他補充事宜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單位名稱 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0898-65865029
采購單位地址 ??谑协偵絽^紅城湖路100號
代理機構名稱 河南誠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0898-65323961
代理機構地址 海南省??谑泻D鲜『?谑旋埲A區濱海街道濱海新村588號海景灣大廈主樓第21層
項目聯系人 花工 項目聯系電話 0898-65323961
詳細信息 相關公告

 

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海南?。╤ttp://zw.hainan.gov.cn/ggzy/)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08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hncx2024-006

招標編號:

政府采購計劃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文號:

項目名稱: 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項目

預算金額: 11698145.75元

最高限價:

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項目(hncx2024-006): 11698145.75元

采購需求:

近年來,國家和各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步伐明顯加快。對照新的形勢和要求,我省信用平臺建設的短板日益凸顯,數據治理問題逐漸暴露,現有平臺所存在的歸集數據不夠全面、數據治理能力不足、質量管控手段缺乏、應用支撐能力偏弱、數據分析能力缺失、監管協同能力不足、信息安全支撐不足等問題開始成為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制約因素。

為了使信用數據在我省優化營商環境、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治理創新中發揮更大作用,我省信用平臺建設迫切需要從打基礎、歸數據階段轉向數據深度治理、信用服務提升和信用信息應用創新階段,亟需進行開展三期建設工作。詳見"第三章 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項目(hncx2024-006): 10個月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

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三期)項目: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支持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等優惠措施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供應商須為經行政管理機關注冊或登記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且報名單位及其駐瓊分支機構無失信記錄【注:①供應商若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副本”;②若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③若為其他組織的,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以上須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1.2、供應商需提供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政府采購行政處罰記錄(提供無政府采購行政處罰記錄聲明函并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1.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1.4、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及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1.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須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支持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等相關扶持政策,詳見采購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符合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實際情況要求的特定資格條件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具體如下:

3.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嚴重失信”的記錄名單,未被列入“信用中國(海南)”(xyhn.hainan.gov.cn)“海南省地方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公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http://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時在上述網站查詢的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打印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并加蓋公章)

3.2、報名單位須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未經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書面同意,供應商不得擅自公開發表或出版。(須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

3.3、本公告一律不接受聯合體、個人或個人組合的報名(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3.4、本項目不接受分包或轉包(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年10月09日19時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23時59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海南?。╤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網上報名,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海南?。╤ttp://zw.hainan.gov.cn/ggzy/)

售價: 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4年10月30日08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海南省??谑忻捞m區大英山西二街政務二期大樓(原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大樓北側)2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6.1投標人須在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海南?。┢髽I信息管理系統(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記企業信息,然后登陸 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zw.hainan.gov.cn/ggzy/) 下載、查看電子版的招標文件及其他文件;

6.2電子標(招標文件后綴名.GZBS):必須使用最新版本的 電子投標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載投標工具) 制作電子版的投標文件;非電子標(招標文件后綴名不是.GZBS):必須使用 電子簽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載簽章工具) 對PDF格式的電子投標文件進行蓋章(使用WinRAR對PDF格式的標書加密壓縮);

6.3投標截止時間前,必須在網上上傳電子投標書——(電子標:投標書為GTBS格式;非電子標:投標書需上傳PDF加密壓縮的rar格式);

6.4開標的時候必須攜帶加密鎖(CA數字認證鎖)和光盤、U盤拷貝的電子版投標書。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

地址:??谑协偵絽^紅城湖路100號

聯系方式:0898-6586502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河南誠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金水區文化路9號10層1006號

聯系方式:0898-6532396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花鵬

電話: 13838058365

4.招投標監督部門聯系方式

招投標監督部門:海南省財政廳/財政部

電話: 0898-6622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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