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24AT134017100526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合肥工業大學產學研綜合樓智能化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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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合肥工業大學產學研綜合樓智能化項目澄清答疑4
“合肥工業大學產學研綜合樓智能化項目”(項目編號2024AFAAZ00233)澄清答疑如下:
1、問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商務、技術及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投標人及人員獎項和榮譽中,“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來,投標人承建或參建的公共建筑項目獲得過省級或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學會)頒發的優質工程獎(國家級獎項“魯班獎”或“國家優質工程獎”,省級獎項安徽省“黃山杯”獎或其他省份等同于安徽省“黃山杯”獎),每個得2 分,滿分 4 分。”及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1中的規定:本招標文件所述“公共建筑”系指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筑,包含辦公建筑(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筑(如商場、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交通運輸類建筑(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地鐵、汽車站、冷藏庫等)以及其他(派出所、倉庫、拘留所、監獄、生產園區)等。綜上,交通運輸類建筑中的港口、碼頭工程(含智能化系統)的省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如“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黃山杯”(外省等同于“黃山杯”))是否予以認可?
答復:如為公共建筑項目獲獎予以認可,如投標單位為參建單位還須按照評分項備注要求提供參建或分包合同,合同中應能體現分包或承建內容為智能化,否則不予認可。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招標文件描述不一致處,均以本次公告為準。
招標人:合肥工業大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號
聯系人:韓老師
電 話:0551-62901760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門路1779號國貿大廈1406
聯系人:劉元軍
電 話:0551-63735933
時間:2024年2月20日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合肥工業大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號
聯系方式:葉老師 0551-6290177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門路1779號國貿大廈1406
聯系方式:劉元軍,0551-0551-6373593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元軍
電 話: 0551-0551-6373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