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FCZC2021-J1-30220-NAZX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2021年防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監控和安保設備采購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采購文件“第三章 項目采購需求和說明”說明中第2點 |
2、本招標文件所稱中小企業必須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 |
2、本招標文件所稱中小企業必須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 本次采購標的屬于: 工業行業 。 |
2 |
采購文件 商務及其他要求 交貨時間 |
1、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供貨并安裝調試完畢。 |
1、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供貨并安裝調試完畢。 |
3 |
采購文件“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附件十一《中小企業聲明函》 |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本公司為(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本公司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本公司為(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 2.本公司參加單位的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由本企業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制造的貨物。本條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
本公司(聯合體)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本公司(聯合體)參加(單位名稱)的(項目名稱)采購活動,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相關企業(含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簽訂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如下: 1.(標的名稱),屬于(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 萬元,屬于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 2.(標的名稱),屬于(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 萬元,屬于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 …… 以上企業,不屬于大企業的分支機構,不存在控股股東為大企業的情形,也不存在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業對上述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
4 |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 |
2021年11月19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 |
2021年11月23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7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防城港市防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區防東路80號
聯系方式:鄭科傳 0770-327292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西納安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區東興大道663號明華科技大廈
聯系方式:李玲 1815457427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玲
電 話: 1815457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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