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寧河分局(機關) 蘆臺派出所辦案區智能化及安防專用設備購置 (項目編號:TGJT-2021-A-1017)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蘆臺派出所辦案區智能化及安防專用設備購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絡達路16號一重研發大樓6層608招標部)。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8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TGJT-2021-A-1017
項目名稱:蘆臺派出所辦案區智能化及安防專用設備購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22.8553萬元
最高限價:222.8553萬元
采購需求:
包號 |
是否設置最高限額 |
預算(萬元) |
最高限額(萬元) |
采購目錄 |
采購需求 |
第1包 |
是 |
222.8553 |
222.8553 |
視頻監控設備 |
蘆臺派出所辦案區智能化及安防專用設備購置項目,主要建設內容:(1)派出所安防建設:院內周界布設智能高清警戒攝像機,院內及樓層布設警戒球機,主要出入口設置人臉門禁,指揮中心大屏實現辦案區重要案件會商;(2)辦案區執法規范化建設:辦案區入區登記室、人身安全檢查室等22間房間做到視頻全覆蓋,語音拾音全覆蓋,無線定位覆蓋,做到人員定位監控,綁定案件信息,形成完整的案件、音視頻資料。具體內容詳見項目需求書。 |
合同履行期限:4個月內完成項目建設、試運行與項目驗收(特殊情況以合同簽訂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1.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2.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競爭性磋商文件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規定,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3.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注: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以上政策不重復享受。 4. 按照《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年第16號)等文件要求,對政府采購節能、環境標志品目清單內的產品實施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評標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裝或快遞包裝的,按照《財政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印發 <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 、 <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財辦庫〔2020〕123號)要求執行。 6.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的要求,根據開標時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2.供應商須提供2020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或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1個月內由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供應商須提供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半年內任意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4.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提交投標截止時間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二)供應商若為法定代表人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需加蓋供應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供應商若為被授權人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加蓋供應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被授權人身份證。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 2021年10月28日 到 2021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絡達路16號一重研發大樓6層608招標部)。
方式:(1)供應商須在《天津市政府采購》http://www.ccgp-tianjin.gov.cn/index.jsp上完成注冊并成為合格供應商。(2)現場交納文件費用后獲取文件;
售價:3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 2021年11月08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評標一室(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絡達路16號一重研發大樓6層)
五、開啟
時間: 2021年11月08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評標一室(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絡達路16號一重研發大樓6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天津市公安局寧河分局(機關)
地址: 天津市寧河區蘆臺鎮新華道 9 號
聯系方式:0226959315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絡達路16號中國一重研發大樓6樓
聯系方式:022-6659508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董斌
電 話:022-66595088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