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信息平臺(一期)建設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網上下載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采購計劃編號:441624-2021-00512
項目編號:和公易采(磋)[2021]9號
項目名稱:和平縣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信息平臺(一期)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390,784.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和平縣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信息平臺(一期)建設項目):
合同包預算金額:3,390,784.00元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量(單位) | 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最高限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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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視頻設備 | 和平縣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信息平臺(一期)建設項目 | 1(批) | 詳見采購文件 | 3,390,784.00 | 3,390,78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等證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財務狀況報表。若供應商新注冊的,則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狀況報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0年以來任意一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①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出具聲明函);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供應商出具聲明函)。)。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指揮中心信息平臺(一期)建設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4)《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方案》(財庫〔2011〕124號) (5)《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6)《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指揮中心信息平臺(一期)建設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本項目允許經獨立法人企業授權的分公司參與投標并允許其使用上級公司的資質(提供授權書)。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提供報名回執證明材料)。
時間: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上下載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免費獲取
截止時間:2021年06月17日 0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和平縣陽明鎮新社角前和平縣自然資源局十樓評標1室
時間:2021年06月17日 0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和平縣陽明鎮新社角前和平縣自然資源局十樓評標1室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注:前來報名的投標供應商應攜帶以下資料登記備案: 1、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報價人法人代表授權書(如法人代表報名,須提供身份證原件); 3、報價人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被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名稱:和平縣應急管理局
地址:和平縣應急管理局
聯系方式:0762-5699369
名稱: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和平縣陽明鎮新社角前和平縣自然資源局9樓
聯系方式:0762-5612390
項目聯系人: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電話:0762-5612390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