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反洗錢監測分析二代系統安全設備采購項目 | ||
品目 | 貨物/通用設備/計算機設備及軟件/信息安全設備/安全審計設備,貨物/通用設備/計算機設備及軟件/信息安全設備/防火墻 | ||
采購單位 |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 ||
行政區域 | 北京市 | 公告時間 | 2018年03月23日 14:54 |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 2018年03月23日 09:00至2018年03月30日 16:00 | ||
招標文件售價 | ¥0 | ||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 |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B座5層501 | ||
開標時間 | 2018年04月16日 14:00 | ||
開標地點 |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C座711室 | ||
預算金額 | ¥258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閆先生 | ||
項目聯系電話 | 66194589 | ||
采購單位 |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 ||
采購單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A座12層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王先生 66199057 | ||
代理機構名稱 | 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 | ||
代理機構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B座5層501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閆先生 66194589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反洗錢監測分析二代系統安全設備采購需求.docx |
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受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反洗錢監測分析二代系統安全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反洗錢監測分析二代系統安全設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RH-GK2017027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閆先生
項目聯系電話:66194589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A座12層
聯系方式:王先生66199057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
代理機構聯系人:閆先生66194589
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B座5層501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1、本次招標標的為下列貨物及其到貨安裝、調試、售后質量保證及技術支持、培訓等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次招標不接受進口產品投標。
2、本次招標標的預算:258萬元
3、本項目核心產品為:防火墻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且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二)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下述資格證明文件,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采購項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標人還應當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證明材料或者情況說明。(以上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258.0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8年03月23日09:00至2018年03月30日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B座5層501
招標文件售價:¥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本項目招標文件免費發放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8年04月16日14:00
五、開標時間:2018年04月16日14:00
六、開標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C座711室
七、其它補充事宜
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30日每天(節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時間)到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B501室領取招標文件,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以下材料:
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包括電話、手機、傳真),并加蓋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授權書(需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本項目嚴格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及其它相關政策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