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縣數字城管系統平臺建設工程監理項目競爭性談判變更公告
隴縣數字城管系統平臺建設工程監理項目原定于2018年3月13日15時30分在寶雞市高新五路城際酒店4號會議室舉行競爭性談判會議,現將有關事項變更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隴縣數字城管系統平臺建設工程監理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XHZB2018-BJ-004
三、采購單位名稱:隴縣城建監察大隊
地址:隴縣東大街56號
聯系人:王茹鳳聯系方式:0917-4601509
四、采購代理機構名稱:陜西信恒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寶雞市高新五路水晶公館1號樓902室
聯系人:丁工聯系方式:0917-8888863
五、采購內容:隴縣數字城管系統平臺監理服務(詳細內容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采購預算:7.0萬元
六、變更信息:
原公告中第六項供應商資格要求變更為:
1、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之資格條件,包括:(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參加只需提供身份證原件)。
3、出具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4、提供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查詢記錄網頁打印頁,查詢時間符合信用信息查詢截止時點要求。
注:(1)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
(2)截止時點:供應商在談判公告發布之日前的信用信息查詢記錄。
(3)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對信用信息查詢情況予以記錄,提供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查詢記錄網頁打印頁,并加蓋公章。
(4)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應當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談判。
七、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隴縣城建監察大隊陜西信恒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