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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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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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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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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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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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指揮中心系統設備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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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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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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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號 | 標的物名稱 | 標的主要需求 | ||
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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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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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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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岳塘區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系統設備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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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質保期:免費保修一年(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造成的損壞除外),終身提供維修服務。 2、應急服務響應時間:投標人保證提供 7×24 小時服務響應,中標人接到報修電話后,技術人員響應時間為4小時內快速上門服務。 3、交貨方式:成交單位應當按采購方確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送貨交貨安裝調試到位并負責使用培訓。 4、服務要求:必須確保執行指揮應用系統應與省高院的執行指揮應用系統無縫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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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45日內全部安裝調試完畢確保正常運行。
2.付款條件: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30%,硬件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采購方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40%,項目整體驗收合格正常運行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25%,余5%作為質保金在項目整體驗收合格壹年后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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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項目可能實質性變動內容(注明是否有可能變動)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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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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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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