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本金不低于200萬元,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3、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監控主要核心設備(視頻管理平臺、智能運維平臺、視頻摘要網絡錄像機、智能槍球聯動設備、磁盤陣列、200萬高清紅外槍機、200萬高清紅外半球、4K高清攝像機、200萬高清強光抑制型攝像機及200萬高清紅外球機),UPS不間斷電源(主機、電池),機房精密空調(主機)三項設備的廠家質保函原件(質保期不低于三年);
4、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監控主要核心設備(視頻管理平臺、智能運維平臺、視頻摘要網絡錄像機、智能槍球聯動設備、磁盤陣列、200萬高清紅外槍機、200萬高清紅外半球、4K高清攝像機、200萬高清強光抑制型攝像機及200萬高清紅外球機)廠家或供應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
5、投標人須在滁州市轄區設有駐點工程師,并滿足1小時服務響應時間;
6、投標人在政法系統(公安、檢察、法院)至少有一個視頻監控系統成功案例(以委托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原件為準);
7、投標人必須提供檢察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證明”;
8、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法釋[2013]17號)》第六條規定,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不得參加投標;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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