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4年5月4日發布的大連金州新區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維護服務項目(項目編號:TLCG2014-0438)作如下更正:
三、投標人的資格:
原公告要求:
(二)具有國家環境保護部頒發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如上述證書資格審核時處于年審、復檢以及變更期間的,投標單位必須在投標時提供省級主管部門初審意見和部級主管單位受理證明);
現更正為:
(二)具有國家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如上述證書資格審核時處于年審、復檢以及變更期間的,投標單位必須在投標時提供省級主管部門初審意見和部級主管單位受理證明);
其他內容不變。
招 標 人:大連金州新區環境保護局
招標代理人:大連通利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鄒鑫、王櫻霖
電 話:0411-84350133
傳 真:0411-84651726(自動)
地 址:大連市沙河口區萬歲街135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中信銀行沙河口區支行 7212910182600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