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一:“永川模式”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渠道設備采購(全彩LED大屏)
合同包二:“永川模式”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渠道設備采購(專用預警終端、視頻會商終端)
合格投標人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特定資格條件
分包一:
1、投標人須具有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且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的企業法人,注冊資金不少于40萬元。
2、投標人須提供所投標產品的合法經銷資格證明文件;且LED設備生產廠家須具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證書,符合ISO9001:2008質量認證體系。
3、投標人須提供LED生產廠家環境管理認證證書。
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分包二:
1、具有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且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的企業法人,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
2、投標人須具有音、視頻工程企業叁級或者建筑智能化叁級或者系統集成企業叁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以上材料必須提供加蓋鮮章的復印件,同時現場提供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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