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紀委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采購預告
項目編號:TZZC2013035
發布時間:2013-4-26
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近期將對泰州市紀委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現將招標文件初稿預告如下,各潛在投標商如發現有遺漏、錯誤或歧視性條款,請在2013年4月28日12:00前將意見反饋至本中心,聯系人:高先生,電話及傳真0523-86897165。
招 標 文 件
項目名稱: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
項目編號:TZZC2013035
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一三年 四 月 二十 九 日
第一章 投標邀請
(標書編號:TZZC2013035 )
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市紀委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茲邀請合格投標人投標。
1、招標文件編號:TZZC2013035
2、招標項目: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
3、招標內容:本項目的建設內容包括五大部分:標準建設、電子監察綜合平臺開發、數據庫建設、應用與數據集成、實施與服務。
4、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
(2)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所投服務的相關經營范圍,注冊資金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具有軟件企業認定證書;
(4)通過CMMI3級以上(含CMMI3)的認證;
(5)具有地級(或以上)綜合電子監察系統項目案例2個以上(含2個);
(6)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為獨立法人,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得分包、轉包。
注:以上資質原件帶到現場備查
5、招標文件發布:
6、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號(市行政服務中心228室)
7、開標時間:
開標地點:泰州市海陵南路306號(市民服務中心228室)
8、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聯系人:楊女士 電話:0523-86897159(TEL、FAX)
泰州市紀委聯系人:朱先生 電話:0523-86681802
注: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網址:www.tzzfcg.com
9、參加投標的供應商應在
TZZC2013035 項目投標確認函(格式)
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我公司已下載了TZZC2013035 項目的招標文件,經我公司研究決定準時參加本項目的開標。我公司本項目聯系人: 手機: 傳真:
公司蓋章
序號 |
內 容 |
1 |
項目名稱: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
標書編號:TZZC2013035 |
2 |
招標人: 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招標人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號 |
3 |
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貳萬元整
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有效銀行支票(同城)或銀行匯票(異地)。收款單位: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賬號:1115028609000018982、開戶行:工行泰州鳳凰支行。投標保證金應在投標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內保持有效 |
4 |
投標有效期:開標后三十(30)天 |
5 |
投標文件遞交至: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泰州市民服務中心228室)
投標截止時間: |
6 |
投標文件正本份數:1份 副本份數:4份 |
7 |
開標時間:
開標地點: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泰州市民服務中心228室) |
8 |
簽訂合同地點: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9 |
交貨地點:由采購人指定地點 |
10 |
項目工期要求:合同簽訂三個月內,完成全部技術開發并進行測試。 |
1.1 本次招標采取公開招標方式,本招標文件僅適用于招標公告中所述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
2.1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
2.2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所投服務的相關經營范圍,注冊資金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3具有軟件企業認定證書;
2.4通過CMMI3級以上(含CMMI3)的認證;
2.5具有地級(或以上)綜合電子監察系統項目案例2個以上(含2個);
2.6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為獨立法人,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得分包、轉包。
3.1 本次招標及由本次招標產生的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制約和保護。
4.1 投標人應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無論投標過程中的做法和結果如何,招標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5.1 投標人一旦確認了本招標文件并參加投標,即被認為接受了本招標文件中的所有條件和規定。
6.1 招標文件有以下部分組成:
(1)招標書
附: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投標人須知
(2)合同條款及前附表
(3)合同格式
(4)業務需求
(5)投標書格式
請仔細檢查招標文件是否齊全,如有缺漏請立即與招標人聯系解決。
6.2 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等要求。
按招標文件要求和規定編制投標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以使其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否則,其風險應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7.1 任何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的投標人,均應在投標截止期十六日前按招標公告中的通訊地址,以書面形式(如信件、傳真、電報等)通知招標人(聯系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8.1 在投標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時候,無論出于何種原因,招標人均可主動地或在解答投標人提出的澄清問題時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8.2 招標文件的修改將以網絡發布,并對投標人具有約束力。
8.3招標人有權推遲投標截止日期和開標日期,并將此變更以網絡發布,并對投標人具有約束力。
9.1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與招標人就有關投標的所有來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應使用簡體中文。
9.2 除技術性能另有規定外,投標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均須采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10.1 投標人編寫的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
(1)投標函和開標一覽表:按照第11條要求填寫;
(2)供貨一覽表、投標報價表:按照第12條要求填寫;
(3)技術方案、服務承諾、培訓承諾和其他承諾:按照第17條要求填寫;
(4)資格證明文件:按照第13條要求提供,證明投標人是合格的,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0.2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按上述順序分別裝訂成冊,并編制投標文件資料目錄。
11.1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確填寫投標函、開標一覽表。
11.2 開標一覽表中的報價應與投標報價表中報價完全一致,否則評標時一律按開標一覽表中內容為準,開標一覽表必須蓋章和簽字。
11.3 開標一覽表不需與投標文件一起裝訂,請將此表一式兩份單獨封裝在外層投標專用袋或小信封中,密封后與投標文件一并遞交招標人。
12.1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格式填報供貨一覽表、投標報價表(可包含分項報價),如果單價和總價不符,以單價為準。每項工程、貨物和服務等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
12.2 標的物
泰州市市級機關協同辦公系統軟件開發、系統集成、數據遷移等
12.3投標報價
投標人的報價應包括所有涉及到的費用,如軟件開發費用、系統集成費、安裝調試費、測試及竣工報告費、培訓費、稅金、國際國內運輸保險費用等,招標人不承擔報價外其他任何費用。
12.4其它費用處理
采購文件未列明,而投標單位認為必需的費用也需列入報價。
13.1 投標人應提交證明其有資格參加投標和中標后有能力獨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標人除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貨物以及服務的能力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財務、技術方面的能力。
13.3 投標人應填寫并提交招標文件所附的“資格證明文件”。
14.1 投標人應以人民幣提交貳萬元整的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截止期前送達招標人),并作為其投標的組成部分之一。
14.2 投標保證金是為了保護招標人免遭因投標人的行為而蒙受的損失,招標人在因投標人的行為遭受損失時,可根據第14.6條的規定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應以在中國注冊的銀行出具的銀行本票、匯票、支票形式提交。
14.3 在開標時,對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將被視為非響應性投標而予以拒絕。
14.4 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后十五(15)天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14.5 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
(2)投標人提供的有關資料、資格證明文件被確認是不真實的;
(3)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按本規定簽訂合同。
15.1 投標有效期為招標人規定的開標之日后三十(30)天。投標有效期比規定短的將被視為非響應性投標而予以拒絕。
15.2 在特殊情況下,招標人于原投標有效期滿之前,可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與答復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如信件、傳真或電報等)。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人的這一要求而放棄投標,投標保證金將盡快退回。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第14條有關投標保證金的沒收和退還的規定在延長期內繼續有效。
16.1 投標人應嚴格按照投標人須知第10條的要求準備投標文件,準備五份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標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16.2 投標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復印,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須將法定代表人以書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附在投標文件中。
16.3 除投標人對錯處做必要修改外,投標文件不得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由投標文件簽署人簽字或蓋章。
17.1 投標文件的技術方案、服務承諾、培訓承諾包括內容(按照第四章“業務需求”填寫):
(1) 針對本項目所描述業務需求進行提出完整技術解決方案;
(2) 對如何完成這一項目的工作有一個陳述(即工作計劃),包括工作時間表和組織機構,以便采購方對標書有一個相同的比較基礎;
(3) 系統運行維護方案;
(4) 為完成本項目,投標方應組建工作小組,工作小組中每個專業人員的情況和所參加過類似案例簡介,在提交的標書中安排的人員,須為公司的正式職員;
(5) 參加本項目實施的組成人員資歷表;
(6) 培訓計劃(需免費提供);
(7) 詳細闡述系統的體系架構、功能設計和實現思路,系統實現的關鍵技術;
(8) 在技術方案中明確其采用的技術路線、采用的軟件等;
(9) 如中標,需與采購人簽定保密協議;
(10) 投標方認為需要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說明。
18.1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單獨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標明“正本”、“副本”的字樣,這些信封再封裝在一個外信封中。封口處要貼封簽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不論投標單位中標與否,投標文件均不退回。
18.2 內外層信封均應:
(1) 注明投標人名稱,如因標注不清而產生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注明的地址送達招標人;
(2) 注明投標項目名稱、標書編號、正本或副本及“請勿在
18.3 內層信封應寫明投標人名稱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標文件被宣布為“遲到”投標時,能原封退回。
18.4 信封未按第18.1―18.3條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招標人對誤投或過早啟封概不負責。對由此造成提前開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絕,作廢標處理。
19.1 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遲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截止時間。
19.2 招標人可以按第8條規定,通過修改招標文件有權酌情延長投標截止日期,在此情況下,標書購買者和投標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以及投標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應以延長后新的截止日期為準。
20.1 按照第18條的規定,招標人將拒絕并原封退回在其規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標文件。
21.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標文件,但這種修改和撤回,必須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日期前,以書面形式送達指定地點(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
21.2 投標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書,應按第18條的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發送,并應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樣。
21.3 在投標截止期之后,投標人不得對其投標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 在投標截止期至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滿之間的這段時間內,投標人不得撤回其投標,否則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22.1 招標人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公開開標。投標人須由法人代表或其投標代理人參加,并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開標會。
22.2 按照第21條規定,同意撤回的投標將不予開封。
22.3 開標時,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拆封唱標,唱“開標一覽表”內容,以及招標方認為合適的其它內容。
22.4 招標人將做開標記錄,開標記錄包括按第22.3條規定在開標時宣讀的全部內容。
23.1公開開標后,直至向中標的投標人授予合同時止,凡是與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投標的有關資料以及授標建議等,均不得向投標人或與評標無關的其他人員透露。有關中標的信息,須經采購文件規定的程序報批后,由采購方書面通知有關單位。采購方對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擔責任,并保留對其信息來源追究的權力。
23.2 投標人試圖影響評標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嘗試,可能導致該投標人的標被廢棄。
24.1為有助于對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書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澄清。
24.2 投標人有責任按照招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指派專人進行答疑和澄清,有關澄清的內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對投標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
25.1 招標人將根據項目特點組建評標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5人組成,并獨立開展評標工作。評委會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質疑、評估、比較。
25.2 評委會將會審查每份投標文件是否實質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標文件實質上沒有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評委會將予以拒絕,投標人不得通過修改或撤銷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而使其投標成為實質上響應的投標。
25.3 投標人根據泰州市市級機關協同辦公系統建設要求,演示響應條款及服務承諾,介紹產品功能。(演示時間為30分鐘左右)。
25.4 評委會就有關問題質詢,投標人進行澄清。
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委員會將按照第25條的規定,僅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價和比較。評審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中標候選人由評標委員會確定。
價格評分(30分)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30
技術評分(45分)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技術狀況及響應程度進行評議和比較,并依據評分標準,評出其技術評分。
商務評分(25分)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商務狀況及響應程度進行評議和比較,并依據評分標準,評出其商務評分。
序號 |
評分項 |
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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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價格部分 |
30 |
|||
2 |
技術部分(酌情給分) |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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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評分因素 |
權重 |
評分方式 |
評分準則 |
1 |
系統設計 |
8 |
專家打分 |
1、投標人對項目背景、現狀、目標和需求分析的理解是否整體深入規范(2分);2、投標人是否包含綜合監察業務數據庫設計、應用支撐平臺設計、內外網數據交換設計、各項監察業務系統整合設計、安全保障體系設計、系統運維方案設計及其它(3分);3、系統設計是否符合需求、功能完整、方案細致(3分)。 |
|
|
|||||
2 |
監察規則制定、平臺整合規范及數據標準 |
8 |
專家打分 |
1、投標方案是否科學合理、是否詳細制定各項業務的監察規則(2分);2、是否提供詳細的綜合電子監察平臺整合規范(3分);3、是否整合各項監察子系統的數據標準(2分);4、是否參與制定地級以上城市電子監察業務數據交換標準(1分)。 |
|
3 |
內外網交換設計方案 |
2 |
專家打分 |
1、是否提出科學合理和的,符合相關保密政策要求的內外網數據交換方案(2分)。 |
|
4 |
系統演示 |
15 |
專家打分 |
1、是否能夠演示部分系統(4分);2、是否能夠演示全部系統(4分);3、是否能夠針對系統功能需求做深入講解(4分);4、能否提供實質性合理建議(3分)。 |
|
5 |
項目組織及實施 |
5 |
專家打分 |
1、是否科學合理能出項目建設工期計劃、進度表、質量保障體系等(3分);2、項目團隊開發力量,每提供一個得0.5分,軟考證書人員須提供社保繳費證明(2分)。 |
|
6 |
駐地開發 |
2 |
專家打分 |
1、開發期間駐本地開發承諾人數不得低于5位工程師(2分)。 |
|
7 |
售后服務及培訓 |
5 |
專家打分 |
1、投標文件售后響應時間、應急方案、質保期后的服務承諾(2分); 2、投標文件培訓符合投標文件要求(1分);3、每延長一年質保時間加1分(2分)。 |
|
3 |
商務部分(酌情給分) |
25 |
|||
|
序號 |
評分因素 |
權重 |
評分方式 |
評分準則 |
1 |
公司規模及實力 |
3 |
專家打分 |
1、根據公司注冊資金和近三年財會報表酌情給分(3分)。 |
|
2 |
CMMI認證 |
3 |
專家打分 |
3級以上(含)得3分,2級1分。 |
|
3 |
產品成熟度 |
4 |
專家打分 |
1、能夠提供紀檢監察機關綜合職能電子監察系統、政府績效管理系統、重大項目電子監察系統、行政權力運行系統、民生資金運行等軟件著作權的,每提供一個得1分(原件備查)。 |
|
|
4 |
項目案例 |
15 |
專家打分 |
近3年有承建地市級以上綜合電子監察系統軟件或平臺開發實施案例,每提供一個得3分(原件備查)。 |
(1)未按照規定的數額和辦法交納投標保證金的;
(2)不具備競招標文件中規定資格要求的,包括要求提供資格審查原件備查,未提供原件的;
(3)未實質性響應采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規和競爭性談判文件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1)符合合格投標人的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及政府采購法規定屬廢標范圍的。
27.1評委會對所有合格投標人按第26條中評標方法評議,確定1-2名中標候選人。
28.1中標人確定后,將在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發布公告,并同時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28.2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拒絕簽訂合同的,應至少向中標人支付與談判保證金相等的補償金,以及為參加招標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補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4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除發生法律規定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外不得放棄或拒絕簽訂合同。放棄或拒絕簽訂合同的,談判保證金不予退還,在三年內不得參加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政府采購活動。
29.1中標人應按中標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地點派代表前來與招標人具體商談簽訂合同。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30.1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后,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
1.1賣方所提供軟件和服務的技術規格、內容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相應說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標準及規范為準。
2.1賣方對買方提供的業務資料、技術資料應嚴格保密,不得擴散。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貨物和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賣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由賣方負全部責任。
3.1賣方應按照投標文件的承諾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3.2 服務的費用應含在合同價中,不單獨進行支付。
4.1本合同以人民幣付款。
4.2 本次付款采取分批付款的方式:系統部署上線試運行后七個工作日內付合同總價的60%;系統驗收合格后七個工作日內付合同總價的20%;系統正常運行滿一年后七個工作日內付合同總價的20%。
5.1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和提供服務,并交付買方驗收使用。
5.2如果賣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和提供規定的服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沒收履約保證金,加收誤期賠償(每天收合同總額的0.3%,最高限額為合同總額的9%)或終止合同。
5.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同時通知買方和見證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或終止合同;同時保留對賣方進行制裁的權力。
6.1本項目交付買方驗收合格前發生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7.1賣方在簽訂合同后,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
7.2如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8.1合同應在買方、賣方、見證方簽字,公證處公證(公證費300元由中標商承擔)并在賣方向見證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8.2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書寫,買方、賣方、公證處各執一份,見證方兩份。
8.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買方、賣方、見證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根據蘇辦發〔2012〕48號文的精神,關于進一步提高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信息化水平的意見,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信息化工作,是提高懲治和預防腐敗能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有關懲防體系建設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泰州特色懲防體系的運行質量,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的科技含量,現就進一步提高我市懲防體系建設信息化水平,根據蘇辦發〔2012〕4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信息化發展實際,充分借鑒、吸收各地懲防體系信息化建設的成功經驗,因地制宜,加以改進,建設我市懲防體系信息系統。
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信息化工作,是提高懲治和預防腐敗能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重要途徑。我市懲防體系信息系統建設分為內、外網兩個平臺,一個是基于互聯網對公眾開放的懲防體系信息網平臺;一個是基于電子政務內網的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通過打造行之有效、功能完善、穩定可靠、操作便捷的綜合電子監察體系,保證權力正確行使,促進機關部門各項工作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為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本次建設任務包括內網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以及原有應用集成。充分利用我市電子政務建設的既有成果,在設計上堅持動態、整合、集成、靈活的原則,充分融入政府日常的業務、辦公應用,突出政府與市民的交互、政府各部門的參與功能。
本項目的建設內容包括五大部分:
(1)標準建設:包括業務及數據標準化建設、平臺運行配套的管理制度建設。業務及數據標準化建設包括應用整合規范建設、數據交換標準建設、監察業務規范建設等。
(2)電子監察綜合平臺開發:基于電子政務內網的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開發建設,提供統一的電子監察平臺功能,方便整合原有電子監察子系統和便于以后拓展新電子監察業務子系統。
(3)數據庫建設:建設應用基礎庫、監察業務庫、監察結果庫、業務匯總庫等。
(4)應用與數據集成:在建設的平臺之上通過各種方式集成原有績效管理電子評估系統、重大項目電子監察系統、行政權力網上運行電子監察系統、民生資金電子監察系統等,實現平臺與各系統之間的數據互通,實現數據分析以及數據挖掘,提供業務展示并支持決策分析。
(5)實施與服務:包括系統部署、用戶培訓、數據遷移、試運行、日常維護等工作。
本項目建設技術上遵循以下的原則:
(1)先進性與實用性相結合。
(2)技術上實現開放性與可伸縮擴展性。
(3)設計方案具有規范性和標準性。
(4)系統必須易操作、易維護。
(5)系統穩定與安全性高。
通過建設基于電子政務內網的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充分利用現有軟硬資源,集成原有績效管理電子評估系統、重大項目電子監察系統、行政權力網上運行電子監察系統、民生資金電子監察系統,實現平臺與各系統之間的數據互通。實現平臺自動對監督預警,被監督部門糾錯,糾錯結果反饋等過程在線處理。提供數據分析和數據挖掘結果展示。
本項目的建設應采用面向服務的架構體系 ( SOA ),各項功能的實現和性能指標都達到了現階段的先進水平,確保其先進性、穩定性、安全性和應用方便性等要求,便于集成和擴展,日后通過平臺可以任意集成擴展其他類的項目。并具有監察部門用戶和業務管理部門用戶在同一個監察平臺上實現分級監察管理功能??傮w框架如下:
用戶服務層:本系統用戶包括業務管理部門用戶、監察部門用戶、被監察部門用戶、領導用戶、社會公眾等。
業務應用層:主要有本期重點集成的績效管理電子評估系統、行政權力網上運行電子監察系統、重大項目電子監察系統、民生資金電子監察系統的整合工作。
應用支撐層:是本項目建設的重點(懲防體系綜合電子監察平臺)包括統一用戶、權限管理、表單引擎定制工具、工作流引擎、監察引擎、短信平臺、決策分析組件等。
數據層支撐層:信息共享庫、監察業務庫、監察結果庫等,為查詢、統計、分析、數據挖掘等提供基礎。
基礎支撐層:主要包括內外網數交換,通過配制快速構建安全的共享交換平臺,為各部門、各系統提供數據交換功能,是信息資源共享及交換樞紐;同時有相關應用支撐軟件、網絡設備等組成。
本次項目建設的網絡拓撲圖如下圖所示:
本平臺項目采用面向服務架構,基于統一應用軟件平臺來構造。架構上采用J2EE應用框架、多層的B/S體系,充分利用軟件工程的工具來分析、設計和開發。
需采用基于主流成熟技術平臺,采用HTML抓取及分析技術、網絡技術、數據庫技術,XML技術等,采用多層J2EE B/S應用結構體系,充分體現了系統的先進性、可擴展性、可移植性等。
懲防體系綜合電子監察平臺提供統一用戶登錄(單點登錄)、統一的權限分配、統一資源管理、決策分析組件、監察引擎、短信平臺、工作流引擎、表單引擎等功能,同時通過該平臺與現有系統的業務整合,保證新建電子監察業務子系統的快速構建。各類系統用戶分別定制不同的門戶。監察機關用戶可以一目了然了解各系統監控運行情況,被監督部門只能查看本部門的業務情況,業務主管部門可以查看到該類業務的運行監控情況。
懲防體系綜合電子監察平臺為本項目的重點建設,實現一次登錄多個系統訪問的服務功能。投標人至少提供統一單點登陸認證、統一部門機構管理、統一用戶和角色權限管理、統一公用代碼管理、統一數據服務接口管理、統一監察結果展示模塊、預警糾錯過程管理模塊、業務匯總分析、業務關聯監察等。
具體技術要求見下表
功能模塊 |
技術要求 |
統一單點登陸認證 |
實現在一個平臺系統登陸一次,在會話有效期內,當訪問其他應用子系統時無需在此登陸即可訪問 |
統一部門機構管理 |
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為準的政府部門信息管理 |
統一用戶管理 |
管理所有子系統用戶信息,具有唯一性 |
統一角色權限管理 |
管理所有子系統的菜單操作的權限,具有可配置性 |
統一公用代碼管理 |
管理所有子系統中公用代碼,具有可配置性 |
統一數據服務接口管理 |
管理所有子系統及外部系統的服務接口,具有可配置性 |
統一監察結果展示模塊 |
匯集所有子系統的監察結果顯示,并進行多元化展示 |
預警糾錯過程管理模塊 |
實現平臺自動預警,糾錯部門在線辦理、反饋等過程管理 |
業務匯總分析模塊 |
實現進駐平臺的業務全市整體情況的分析,便于領導掌握 |
業務關聯監察模塊 |
對一些有關聯的監察子系統之間進行關聯監察,能發現深層次的問題 |
投標人需要完成原有應用軟件與綜合電子監察平臺之間的集成,通過服務集成、數據集成、頁面整合等不同方式來實現。實現業務交互與數據同步。預留與下級政府同類應用的各異構系統接口。提出詳細的集成方案。
實現內外網的數據同步,提出科學、合理、符合相關保密要求的方案,包括必要的設備(含在總報價中);
投標人根據現有應用系統(績效管理電子評估系統、重大項目電子監察系統、行政權力網上運行電子監察系統、民生資金電子監察系統)與平臺的整合,在技術方案中明確提出平臺應用整合規范,數據交換標準規范,并規范原有電子監察子系統的監察規則。
本項目需具有高效、穩定、安全、易用的原則進行設計,滿足如下性能要求:
(1)高效性需求
在100M局域網環境下進行增、刪、改業務(不含大對象數據類型)響應時間:2秒以內;
在100M局域網環境下查詢操作的響應時間:2秒以內;
系統支持同時在線數不少于為1000,并發用戶數不少于100。
(2)穩定性需求
系統要求具備較強的保護措施和故障恢復能力,系統在應急狀態必須保證其可用性,要求365×24小時全天候運行。系統在應用層面上,必須要有相應的冗余設計,確保系統在異常情況下能夠自動恢復,或者經過人工配置調整后快速恢復。
(3)安全性需求
建立安全體系,確保數據安全,系統應采取保密措施、等級權限措施,防止非授權人員進入系統,嚴防泄密和越權操作。系統運行要穩定可靠,不因局部故障或原因而影響整個系統運行,更不能影響區縣的業務辦理。投標人只需說明需要的安全產品,其采購不在本次建設內容中。
支持各種主流桌面操作系統及瀏覽器。
項目工期90日歷天。
完成綜合電子監察平臺建設,集成原有績效管理電子評估系統、重大項目電子監察系統、行政權力網上運行電子監察系統、民生資金電子監察系統,實現平臺與各系統之間的數據互通。具備開通試運行條件。
提供完整且合理的項目實施總體方案,應包含完善可行的工程實施計劃、人員組成、工期管理,突發事件處置方案等。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對項目進行規范化管理,要有項目管理組織、項目管理計劃、項目進度計劃、項目驗收計劃等方案,確保工程實施質量。
(1)中標人應成立相應的項目領導小組,并指定一名專職的高級項目經理,負責工程協調和調度工作。項目經理應常駐本地。
(2)中標人成立包括一名專職技術負責人在內的技術支持小組,負責對參與項目實施的各方技術人員進行產品、技術培訓,提供項目整體實施和試點工作的技術方案,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提供技術支持。
有詳細的售后服務流程、服務計劃、技術支持方案;有明確的符合要求的響應時間及故障排除時間、服務措施及服務承諾;派駐至少1名工程師本地化服務1年。
具體要求:
中標人必須提供自系統終驗完成后為期1年的平臺免費售后服務,并包括同版本免費升級維護。
質保期內應提供本地售后服務人員,負責軟件系統安裝、調試及維護服務。
有詳細的培訓計劃和內容,要求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產品安裝、產品使用、關鍵問題解決、日常維護等,需要按照不同類型用戶提供不同培訓課程。
平臺運行所需的服務器、系統軟件等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在本次建設內容中,但投標人需要列出所需的設備及系統軟件及運行環境。
第五章 投標書
致:泰州市紀委和泰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根據貴方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采購的TZZC2013035 號招標文件,正式授權下述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職務)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標單位的名稱),全權處理本次項目投標的有關事宜。
據此函,簽字人茲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向泰州市政府辦提供所需貨物與服務,投標總報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2) 我們完全理解貴方不一定將合同授予最低報價的投標人。
(3) 我們已詳細審核全部招標文件及其有效補充文件,我們知道必須放棄提出含糊不清或誤解問題的權利。
(4) 我們同意從規定的開標日期起遵循本投標文件,并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期滿之前均具有約束力。
(5) 如果在開標后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或中標后拒絕簽訂合同,我們的投標保證金可被貴方沒收。
(6) 同意向貴方提供貴方可能另外要求的與投標有關的任何證據或資料,并保證我方已提供和將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實的、準確的。
(7) 一旦我方中標,我方將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嚴格履行合同的責任和義務,并保證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時間完成泰州市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硬件采購及集成項目,交付買方驗收、使用。
(8) 遵守招標文件中要求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9) 與本投標有關的正式通訊地址為: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投標單位開戶行: 賬 戶:
投標單位授權代表姓名(簽字):
投標單位名稱(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人全稱(加蓋公章): 招標文件編號:TZZC2013035
投標保證金
(人民幣) |
金額(大寫):伍萬元整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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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總報價
(人民幣) |
大寫:
小寫: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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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分項報價(人民幣,單位:萬元) |
軟件 |
單價(含稅價) |
數量 |
報價(含稅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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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書
份數 |
正本:1份 副本: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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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不與投標文件一起裝訂,請一式兩份放入投標文件正本包裝信封內。
(投標授權代表簽字)
2013年 月 日
投標單位公章:
名稱 |
是否完全響應標書要求 |
數量 |
投標價格 |
免費質保期 |
是否免費升級 |
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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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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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報價含稅費、培訓費、安裝調試費和其他有關的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費用,用戶不再支付實際報價以外的任何費用。
(二)售后服務承諾書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相關資質文件證明
(五)成功案例證明(項目驗收報告或用戶證明)
(六)懲防體系電子監察綜合平臺建設及整合項目設計方案及實施計劃
(七)法人代表授權書
本授權書聲明 公司、工廠(加蓋單位公章)的
(法人代表姓名、職務)授權 (被授權人姓名、職務)為本公司(工廠)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泰州市政府采購TZZC2013035號項目的投標、合同的簽訂、執行、保修以及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 特此聲明。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職 務:
單位名稱: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權人)簽字蓋章:
代理人(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
職 務:
單 位 名 稱: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