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注冊資金100萬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行為,沒有進行過惡意投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6、投標人非制造廠家,投標時按要求提供制造廠家針對本項目的鮮章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書原件;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符合采購文件關于資質的其他要求(見第五章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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