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編號:XJCG2011-28
本中心受采購人委托,以詢價采購方式采購宣城市政府辦音響設備采購所需的貨物與服務?,F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詢價須知
1、被詢價的供應商必須是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全部要求,并同時符合本詢價函“三、商務要求”。
2、對本項目感興趣的供應商,請在
3、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將被記入不誠信供應商名單,在今后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參與我方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
4、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組織的詢價小組將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該供應商的報價即為成交的合同價。
5、財政部《貨物服務招標采購范本》中的“合同條款”、供應商的報價函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6、付款方式:安裝完畢調試驗收合格后付合同價款的90%,余款壹年后付清。
二、貨物服務技術要求
序號 |
貨物名稱 |
技術要求 |
單位 |
數量 |
1 |
音響系統 |
見《采購需求》 |
套 |
1 |
三、投標保證金
1、人民幣壹仟元整,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必須匯至宣城市招投標中心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投標保證金繳納單位名稱與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一致。(不接受現金,投標單位在匯款時必須注明項目名稱)
賬戶名:宣城市招投標中心 賬戶名:宣城市招投標中心
賬 號:2610101021000203588 賬 號:34001755108053000531
開戶行:徽商銀行宣城支行 開戶行:建行宣城市開發區支行
2、本中心將拒絕詢價時間截止時保證金未到賬的供應商報價函。
四、編制供應商報價函要求
1、符合詢價采購文件(包括補充更正,如有)的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2、報價要求:含稅金、運費、安裝、調試及其他全部費用。
3、報價文件構成:法人授權委托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價函、技術響應表、售后服務承諾書、產品的說明書(或產品介紹彩頁)(以上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五、其他
1、在遞交報價文件前一天,請關注本中心網站有無變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內容為準。因供應商未按更正后的內容進行報價導致報價文件被詢價小組認定無效的,責任由供應商自負。
2、本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各供應商報價時不需考慮。
3、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正常履行合同后,憑合同原件、貨物驗收單及業主單位出具的要求退還保證金的函,在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將在中標通知書發放后五日內無息自動退還。
4、供應商報價函送達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與梅園路交叉口西北角宣城市政務服務中心大樓六樓宣城市招投標中心政府采購分中心。
郵 編:242000
聯系電話:0563-2616609
傳 真:0563-2616609
宣城市招投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