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合格的投標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3.1.1 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3.1.2 投報第二包的投標人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3.1.3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1.5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1.6 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3.1.7 招標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3.3 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