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對“北京市公安局電視電話會議系統”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歡迎合格供應商報名。
項目名稱:北京市公安局電視電話會議系統
項目編號:BJJQ-2010-214
采購內容:電視電話會議系統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 郵編:100740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外大街永安東里甲3號通用國際中心B座5層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張潔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65915614/65913057轉831
傳真: 65951037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提供資質文件和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8日到201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止。(北京時間,節假日休息)
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建外大街永安東里甲3號通用國際中心B座5層
報名資格要求及需攜帶的資料:
1、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并提供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具有有效年檢),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具有有效期);(提供復印件即可,且加蓋本單位公章)
(2)稅務登記證書;(提供復印件即可,且加蓋本單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4)談判人的資信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在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個月內開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或該原件的復印件(銀行存款證明無效);
(5)近期(最近三個月內)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7)國家保密局頒發的涉密計算機系統集成甲級資質(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8)工業與信息化部(或原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系統集成二級(含)以上資質(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資格預審文件遞交要求:
1、談判人應按上述遞交資料的要求,統一用A4紙編寫并裝訂成冊,由其法人授權代表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按規定遞交至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2、談判人遞交的資格預審文件應放置在檔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處應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的簽字及談判人公章;封皮上寫明項目編號、項目名稱、談判人全稱、地址,并注明遞交截止時間以后時啟封字樣;
3、談判人遞交資格預審資料時需登記備案,未登記備案的談判人遞交的資格預審資料將不能參加資格預審;
4、除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法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外,其余證明文件須密封報送。
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