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2010-74)
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廣播電視總臺等單位委托,就下列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代理機構: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采購單位:嵊州市廣播電視總臺等單位
三、采購項目:標一:電視自動播出系統備件
標二:攝錄設備等
標三:視頻會議系統
標四:小汽車(途觀)
標五:打印機
標六:電腦
標七:小汽車(凱美瑞)
標八:打印機
標九:電子顯示屏
標十:音響設備
標十一:電腦
標十二:復印機
四、采購方式:詢價
五、詢價資格: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
2、有本項目經營范圍,注冊資金在50萬元及以上,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獨立法人企業;
3、外地供應商須在該地區范圍內有維保服務能力的售后服務機構(注冊資金在50萬元及以上的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務能力的相應企業);
六、報名和購買采購文件時間、地點: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0年11月12日下午五時止;報名地點為嵊州市經濟開發區雙塔路99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306室政府采購部。文件工本費100元。報名時隨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蓋公章),原件核對后歸還。
七、在詢價開始時間前交納2000元詢價保證金(現金或銀行匯票,戶名: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紹興銀行嵊州支行;帳號:0934001115527200020;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號)。供應商在中標后把保證金入銀行帳戶并開具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保證金收據。
八、詢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0年11月17日上午9:30止。
九、詢價開始時間:2010年11月17日上午9:30。
十、詢價地點: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
十一、聯系人:張曉宇 倪春紅 潘曉嵐
聯系電話、傳真:0575-83360392
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