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資金不少于150萬元(含150萬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投標人若非產品制造商,所投產品必須獲得針對此項目產品制造商的授權;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7、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安裝、調試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8、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由投標人承諾,若投標人承諾不屬實,在中選公示期結束前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投標人資格或中標侯選人資格); 9、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此次招標項目全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