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臺式電腦、復印機及投影機采購
(公開招標)更正公告(1)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于2010年8月20日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及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網(www.gpcgd.com)上發布的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臺式電腦、復印機及投影機(項目編號:GPCGD102175HG092J)采購(公開招標)公告,因招標文件修改原因,現將原公告部分內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應更正的事項:
1、招標文件下冊《評標辦法》中的技術、商務及價格權重分配。
2、招標文件下冊《用戶需求書》包2數碼復印機的第(12)及(14)項技術參數。
(二)、更正內容:
1、招標文件下冊《評標辦法》中的技術、商務及價格權重分配修改為:
包1:
評分項目 | 技術評分 | 商務評分 | 價格評分 |
權 重 | 40% | 20% | 40% |
包2:
評分項目 | 技術評分 | 商務評分 | 價格評分 |
權 重 | 50% | 20% | 30% |
2、招標文件下冊《用戶需求書》包2數碼復印機的第(12)技術參數修改為:“具有掃描、打印功能,掃描物理分辨率600dpi×600dpi或以上,打印物理分辨率1200dpi×1200dpi或以上”。
去掉第(14)項技術參數“其他要求:投標設備要求使用成本低,投標人要在投標文件中對投標機器的年使用成本進行說明”的所有內容。
(三)、其他說明
1、請各投標人在收到該更正文件后,在簽收處蓋章簽字后即回傳(020-83301107)我中心確認。確認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2、如投標人不同意按招標文件原規定的時間開標,請于2010年9月2日下午16:00前將不同意的原因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送達或傳真到我中心。如在此期限內投標人不提出異議,則視同投標人同意按原定時間開標。我中心將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開標時間執行。
3、投標人回傳格式(須簽收蓋章):
我司已收到GPCGD102175HG092J更正公告(1),共2頁,并同意按原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開標。
簽收處:
公司蓋章:
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采購人聯系人:/
采購人地址:/
電話: /傳真:/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洪先生/胡小姐
集中采購機構地址: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810
電話:020-62791625/1686 傳真:020-83301107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