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供應商:
現將“巢湖市森林防火視頻監控指揮系統集成建設項目”相關條款作如下澄清:
1. 招標文件第二頁2.5條“核心軟件平臺必須具有軟件著作人的授權”,“核心軟件平臺”指的是全部軟件。本項目作為政府公共信息平臺,應該也必須采用經軟件著作人授權的軟件。但考慮到該系統集成的因素,本項目不限定軟件授權方式(例如:直接授權、間接授權、第三方委托授權或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授權方式)。
2. 招標文件中采購需求中2個監控點采用無線輔助傳播方式,此產品不在采購范圍內,該產品由線路運營商按要求提供。
3. 招標文件第14頁“前端視頻監控系統”序號7的“鐵塔建設和改造”變更為:森林防火瞭望塔,新建2套,定制(10-15米),設計依據規范、標準:《固定式鋼斜安全技術條件》GB4053.2-93,《鋼結構設計規劃》GB50017-2003,《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9-2001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50-2001,《鋼梯》02J401,《鍍鋅鋼絞線》YB/T5004。改造4套,嚴格執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
4. 刪除招標文件第23頁“2.1.2瞭望塔制作/改造。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改造。制作4個瞭望塔,2個□□抱桿塔改造。”的內容。
5. 招標文件設計監控中心采用6個21英寸液晶純平監視器,1個 LED液晶監視器,另外再架設1個72英寸液晶LCD大屏。招標文件中拼接控制器主要功是將6個任意小屏的圖像切換至LCD大屏,為領導的指揮決策提供方便。
6. 關于招標文件第5頁13.5條“本項目不允許進口產品參加投標。投標貨物中包含進口產品的將視為無效投標。”關于進口產口的管理規定的釋意詳見《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文件和《關于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庫[2008]248號文件。
7. 本項目開標時間由原“2010年8月11日9:00(北京時間)”變更為“2010年8月18日9:00(北京時間)”;投標文件遞交開始時間由原“2010年8月11日8:30(北京時間)”變更為“2010年8月18日8:30(北京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由原“2010年8月11日9:00(北京時間)”變更為“2010年8月18日9:00(北京時間)”;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由原“2010年8月11日9:00(北京時間)”變更為“2010年8月18日9:00(北京時間)”。
8. 本項目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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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〇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