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 | 銅山城區楚河開發管理辦公室 | |
工程名稱: | 銅山城區楚河兩岸夜景亮化工程 | |
工程地點: | 銅山城區楚河兩岸 | |
項目批準機關: | 銅山縣發展改革與經濟貿易委員會 | |
資金來源: | 國有 | |
招標代理機構: | 銅山縣誠信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報名開始時間: | 2010-6-3 9:00:00 | |
報名結束時間: | 2010-6-3 11:30:00 | |
報名時間備注: | 每日12:00-14:00為午休時間,不接受報名 | |
報名地點: | 銅山縣行政審批中心北隔壁二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銅山新區黃山路12號) | |
聯系人: | 0 | |
聯系電話: | 83401405 | |
公告發布日期: | 2010-5-26 16:40:00 | |
公告結束日期: | 2010-6-3 | |
公告詳細內容: | 銅山城區楚河南岸景觀設計招標公告 1. 銅山城區楚河開發管理辦公室擬建的銅山城區楚河兩岸夜景亮化工程,已經銅山縣發展改革與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建設。批準文號為:銅發改經貿投【2009】45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國有 。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銅山縣誠信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 工程概況: 3.1工程地點:銅山城區楚河兩岸; 3.2工程名稱:銅山城區楚河夜景亮化設計及施工; 3.3標段劃分:1個標段; 3.4工程規模:規劃總面積約18萬平方米,沿河呈帶狀分布; 3.5工程造價:控制在300萬元以內; 3.6工程內容:銅山城區楚河兩岸夜景亮化工程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其配套設施的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造價、施工等全部工作內容; 3.7計劃開工時間: 3.8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9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定方式評標,由專家對設計方案和相關資料進行論證評比。招標單位征求有關意見確定中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進行商務洽談,簽定合同后進行后續設計。 4. 投標人應當具備的必要合格條件: 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4.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4 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城市及道路亮化專業施工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其他相關資質; 4.5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項目設計負責人必須是承擔過類似項目設計施工的負責人或主創人員; 4.6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弄虛作假; 4.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8必須提供投標企業注冊地銀行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 5、報名時需提交資料: 5.1資格預審申請書(需加蓋單位公章); 5.2單位介紹信或單位法人授權委托書; 5.3經辦人身份證; 5.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5.5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5.6徐州市建設局簽發的《江蘇省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單項工程注冊》備案表(外地企業必須在投標報名前辦結); 5.7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5.8投標企業注冊地銀行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 5.9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證明; 5.10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以上資料的復印件需隨投標申請書按上列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5.11報名時均需提供原件核對。投標人所提供一切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 6、報名前須提交投標保證金壹拾萬元整,由企業基本帳戶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入至銅山縣工程建設服務中心,開戶行:銅山農行翟山分理處,帳號:249501040000513,到帳后方可換取收據 ,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應在確定中標人之后7日內,予以全額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設計合同7日內,予以全額退還。 7、請申請人于 8、報名結束后由招標人根據投標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并結合現場考察情況確定投標人數,未選中者不另行通知。 9、本工程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招標單位將邀請相關領導和專業人員組成評審小組,通過對每棟樓和玉泉河分別看圖片、看演示、看資料、聽講解得出個人意見并采取百分計的辦法分別進行打分。 10、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 招標人地址: 銅山城區行政區 聯系人:胡 鋒 手機:13952261035 程海峰 手機:13952161986 辦公室電話:0516—83535635 傳真:0516-83505901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銅山新區同昌西路169號三樓 聯系人:喬維娜 電話:0516-83401405
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 2010 年5 月26 日至 2010年 6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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