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4號
北京市宣武區政府采購中心受北京市廣安中學、北京市第十四中學、北京市育才學校和北京教育學院宣武分院附屬中學的委托,對下述貨物及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F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1. 招標編號:XWGP-2010-GK- 24
2. 招標貨物名稱和數量: 技術參數及預算金額詳見招標文件
包號 | 項目名稱及數量 | 分包控制金額人民幣元 |
1 | 北京市廣安中學更新多媒體設備 12套 | 300000 |
2 | 北京市第十四中學信息技術教室改造 1項 | 353200 |
3 | 北京市育才學校信息技術教室升級改造 1項 | 322340 |
4 | 北京教育學院宣武分院附屬中學多媒體設備更新 7套 | 144200 |
3. 投標保證金:投標總價2%
4.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標書成本制作費)(不郵購)
5. 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時間: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 4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時間)。
6. 購買標書地點:北京市宣武區政府采購中心(宣武區騾馬市大街臨41號即菜市口十字路口東北角三層)
7. 投標時間:2010年6月10 日上午9:00至9:30時,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8. 開標時間:2010年 6 月10 日上午9:30時(北京時間)
9. 投標、開標地點:北京市宣武區政府采購中心(宣武區騾馬市大街臨41號即菜市口十字路口東北角三層)
10. 投標人的基本資格條件:
10.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及其聯合體。
10.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0.3具有投標貨物的供應能力、能滿足合同規定的配送和服務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專業技術能力。
10.4投標人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0.5投標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0.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1. 投標人須具有原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系統集成三級(含)以上資質
12. 評標方法和標準:本次評標采取綜合評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
13. 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與北京市宣武區政府采購中心聯系(技術方面的詢問請以信函或傳真的形式)。
聯系人: 魏欣莉 王祖軍
電 話:(010)63132359 傳 真:(010)63027289
2010 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