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東升小學弱電終端設備等采購項目招標文件變更公告
各位投標人:
龍泉市東升小學弱電終端設備等采購項目招標文件(招標編號:CGZB2010-008)變更如下:
1、 原樣品評分:
1.1 樣機(樣品)20分
錄播系統 | 7分 | 備注 |
學生電腦 | 5分 | |
4分 | | |
實物展示臺 | 2分 | |
投影儀 | 2分 | |
1.2投票規則:每位評委對投標樣機(樣品)進行第一至第N名(N為有效投標家數)進行排序投票并且不得出現相同排名,并按下表換算方案的得分。
每得第一名1票 | 得N分 |
每得第二名1票 | 得N-1分 |
每得第三名1票 | 得N-2分 |
每得第四名1票 | 得N-3分 |
…… | …… |
每得第N一1名l票 | 得2分 |
每得第N名1票 | 得1分 |
1.3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獨立投票,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投票過程,不得透露、協商、改變投票結果,不得使用通信聯絡工具。
1.4投票結束后,由工作人員進行統計,計算出每個方案得分,并向評標委員會報告,由評標委員會核準后簽字確認。
1.5工作人員將各投標人的方案得分直接合計且為樣機(樣品)得分(最高20分)。
1.6樣機(樣品)得分的評標基準值的確定:
以經評審的樣機(樣品)得分的最高分值作為評標基準值。
即:評標基準值=經評審的樣機(樣品)得分的最高分值
樣機(樣品)得分=投標人樣機(樣品)得分合計分值÷評標基準值×20分,以此求出各投標人樣機(樣品)得分。小數點后面保留2位小數。
修改為:
1.1 樣機(樣品)20分
錄播系統 | 7分 | 備注 |
學生電腦 | 5分 | |
電子白板 | 4分 | |
實物展示臺 | 2分 | |
投影儀 | 2分 | |
1.3樣機(樣品)得分=(各評委打分合計分值-最高分-最低分)÷(評委人數-2),以此求出各投標人樣機(樣品)得分。小數點后面保留2位小數
1.4由工作人員進行統計,計算出每個樣品得分,并向評標委員會報告,由評標委員會核準后簽字確認。
2、原技術評標細則中:
“投標人須有能力在麗水市提供長期服務,并須能為用戶進行使用培訓,軟硬件的維護及升級等工作,提供龍泉市范圍內長期服務單位并服務單位為智能化三級及以上資質得2分,其余不得分。(原件備查)”
修改為:
投標人須有能力在麗水市提供長期服務,并須能為用戶進行使用培訓,軟硬件的維護及升級等工作,提供龍泉市范圍內長期服務單位協議的得2分(本地企業無須提供),其余不得分。(原件備查)
3、 原參數一覽表中“圖像識別教師跟蹤系統”的“圖像識別跟蹤優勢”
修改為:“圖像識別跟蹤要求”
4、 原參數一覽表中投影機參數“對比度≥2000:1”
修改為:“黑白對比度≥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