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資本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供應商或注冊資本金不低于800萬元人民幣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廠商; 2) 若供應商報價產品(LED屏)不是自己生產的,則必須提供其報價產品(LED屏)生產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 3) 供應商提供2008、2009年與成都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或所轄區級政府簽訂的單個合同金額50萬元以上類似采購項目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 4) 供應商提供的報價產品(LED屏)生產廠商應具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供證書復印件); 5) 供應商提供的報價產品(LED屏)生產廠商應具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提供證書復印件); 6) 供應商提供的報價產品(LED屏)應具有3C強制認證(提供證書復印件); 7) 供應商提供的報價產品(LED屏)生產廠商應為中國光電協會LED分會會員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 供應商提供的報價產品生產廠商(LED屏)應具有電子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以上資質(提供證書復印件); 9) 供應商或報價產品的生產廠商注冊登記地不在成都市的,在成都市應有注冊的分支機構,能提供良好的成都本地服務支持能力(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0)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和法規; 本次采購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的方式參加報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