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公司對南寧威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廣西體育中心主體育場
大屏幕顯示系統工程采購項目(項目編號:NNZC2009-1083A)的《質疑書》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桂林海威科技有限公司的“CCC”認證證書問題。
本項目要求的是投標產品的“CCC”認證證書,而不是投標人的“CCC”認證證書。貴公司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說明桂林海威科技有限公司無投標產品的“CCC”認證證書,質疑缺乏有效的事實依據,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點“質疑缺乏事實依據的,駁回質疑”的規定,我中心駁回對此問題的質疑。
二、關于桂林海威科技有限公司的ISO14000國際環境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問題。
經核查,桂林海威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標文件中提交的ISO14000國際環境質量體系認證證書是偽造的,該公司未通過ISO14000國際環境質量體系認證。對該公司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行為我中心已提請市財政局進行處理。
三、關于桂林海威科技有限公司的IP65證書和銷售、安裝等業績問題。
貴公司在質疑來文中提出:桂林海威科技有限公司沒有權威部門頒發的IP65證書;沒有從事室外大型全彩
顯示屏銷售、安裝、維護及應急服務的任何業績;缺乏大型體育場館LED全彩顯示屏建設經驗。
第一,貴公司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不能有效證明上述質疑問題的成立。
第二,上述質疑問題屬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內容,根據本項目采購文件第三章投標人須知第17.6條“評標過程的保密。…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規定,我中心對評審過程的具體情況不予告知。
由于貴公司對上述問題的質疑缺乏事實依據,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點“質疑缺乏事實依據的,駁回質疑”的規定,我中心駁回對上述問題的質疑。
貴公司對上述答復不滿意或仍有疑問的,可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感謝你們對南寧市政府采購工作的積極參與和支持。
南寧市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