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ZBC2009041云南省保山市藝術團燈光設備購置競爭性談判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云南省政府采購條例》、《財政部18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保山市藝術團的委托,對委托人委托的燈光設備及相關材料采購、安裝、調試、售后服務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確定該供應商,該項目的招標已獲得保山市財政局的批準,現誠邀國內合格企業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燈光設備,數量:一套。[招標編號TRZBC2009041] 二、招標內容:燈光設備及相關材料采購、安裝、調試、售后服務(詳細內容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型號規格及數量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請提供合法的《企業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加蓋鮮公章的復印件; 2、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中國演藝設備技術協會認證頒發的專業燈光工程或舞臺機械工程綜合技術能力貳級(或貳級以上)資質證書;或音視頻工程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2、投標申請人的投標申請書(法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證明或被授權人授權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4、設備經銷商需具有制造廠商提供的代理授權書或項目授權書; 5、投標人應對國家有強制性認證要求的產品提供相關認證證書; 6、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8、投標人近三年內必須有同類型項目的成功銷售業績; 生產廠家或總代理出具給代理商的產品代理授權書原件或項目授權書,投標產品型號、技術參數彩頁資料原件及相關說明書; 注:以上證件及證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證件及證明材料請提供加蓋鮮公章的復印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后并密封提交。 三、投標人報名時提供: 1、單位介紹信; 2、請按第二條:“投標人資格要求”提供資格預審資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報名書封面上必須注明有效的單位名稱、聯系電話、聯系人及單位地址,如投標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承擔); 3、投標人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購買談判文件。 四、投標報名時間:5個工作日(2009年5月25日上午8時00分至6月1日18時00分),逾期恕不受理。 五、其它事宜 1. 談判文件發售時間: 2009年6月3日至2009年6月5日(上午8時00分至下午18時00分上班時間) 2. 談判文件售價:500元,談判文件售出概不退回,如需郵購需加收郵寄費50元 3. 報名地點及談判文件索取地點: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保山蘭都飯店商務北四樓406室) 4. 談判申請人在參加談判前務必認真閱讀本談判文件全部內容; 談判文件如有變更,將以書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 5. 談判申請文件購買聯系人:楊菊芬、張 鋒 電話:(0875)2147689 傳真:(0875)2147689 發布日期:2009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