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南沙至珠海(中山) 城際項目 已由 國家發改委 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城際線路建設規劃的批復》(發改基礎﹝ 2020 ﹞ 1238 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
項目建設地點:廣州、中山。
項目建設規模:暫按以下規模:本工程位于粵港澳大灣區西岸,途徑廣州南沙、中山,是粵港澳大灣區城際軌道交通網的重要組成部分。線路規模最終以政府批復為準。
2.2招標范圍: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不含場站綜合體同步實施工程)設計工作包含設計總體和總包管理、工點設計,工作階段涵蓋總體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含修改初步設計、修改初步設計概算編制、施工圖預算)、施工招標配合(含招標概算)、施工配合、竣工驗收、移交、缺陷責任期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含變更文件)編制和技術支持工作。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不含場站綜合體同步實施工程)勘察工作涵蓋詳細勘察、施工配合全階段,含物探、專項勘察、因地鐵工程建設引起的管線遷改和交通疏解(含道路恢復)設計范圍對應的勘察。
場站綜合體同步實施工程勘察設計內容: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場站綜合體同步實施工程巖土工程勘察及所有設計專業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含BIM設計)、招標清單及施工圖預算(含工程量清單)編制、在單位工程完成后,編制與現場相符的圖紙,并對所涉及的設計變更進行歸集整理、配合編制竣工通、施工配合、方案及設計變更(變更文件包含變更概預算并上報委托人的PDM系統)等階段的所有設計工作,同時與地鐵車站及車輛段設計單位的協調配合,確保場站綜合體及上蓋綜合開發的可實施性和經濟合理性,按要求開展減振降噪綜合治理研究、降本增效專項工作(基礎專項、結構超限專項)、產業新技術應用研究(節能低碳、數字化技術等)、交通專項、樹木保護專項、海綿城市專項等工作,并配合業主完成所有報批報建和設計標準化體系建設工作。
場站綜合體同步實施工程設計總體和總包管理項目內容:勘察設計全階段[涵蓋規劃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含預算編制)、機電設備采購配合及設計聯絡、施工及驗收配合(含竣工圖配合)]的設計總體和總包管理工作及勘察總體工作,按要求開展設計全過程精細化咨詢(含成本分析)、限額設計標準、上蓋開發預留方案、蓋上蓋下一體化(二級開發方案研究、蓋下布局優化研究)、線路場站綜合體一二級聯動等工作,配合甲方開展設計標準化體系建設。
2.3標段劃分:
本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
2.4招標限價
2.4.1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 (不含 場站綜合體同步實施工程):設計類費用最高投標限價: 83459.562039 萬元;勘察最高投標限價; 10428.7 萬元 。
2.4.2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場站綜合體同步實施工程;設計類 (含專題研究費) 費用最高投標限價: 2658.3277 萬元;勘察最高投標限價; 360 萬元 。
2.5設計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后至工程通過驗收,招標人有權根據工程情況調整服務工期 。
2.6 其他說明:
2.6.1 勘察 設計質量須滿足相關國家規范和合同要求,在單位工程完成后,配合編制竣工圖。與其他設計設計單位專業的的協調配合,確保方案的可實施性和經濟合理性,并配合業主完成所有報批報建工作。
2.6.2 招標 失敗 的情況
2.6.2.1 若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3家的為招標失敗。若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足3家 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性,評標委員會否決所有投標 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2.6.2.2 招標 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 應按國家招投標法及省市最新相關規定執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投標人資格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4.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請投標人于2022年 9 月 30 日至2022年 10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4:00 時至 16:00 時,辦理投標登記并購買招標文件。本項目從發售招標文件之日起開始計算備標時間。
5.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現金形式),售后不退。
5.3 登記時應遞交已填好的《投標登記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授權委托書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投標登記申請表》可登錄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ggzy.cn /下載。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必須在申請表投標人名稱處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名稱。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均應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每個單位可各自獨立打印申請表和蓋章)。
各潛在投標人可將投標登記資料電子版發送到280360731@qq.com郵箱中,并聯系本項目經辦人:門工13902401184、馮工13570109163辦理投標登記手續。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2年 10 月 21 日 9 時 00 分,地點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 01 開標室(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6.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www.gzggzy.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網址:http://zbtb.gd.gov.cn)、城軌采購網(www.mtrmart.com)和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網站(網址:www.gzmtr.com)上發布。
8. 其他說明
8.1 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紀委監察專員辦紀檢監察室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1238號萬勝廣場A塔40層
電話:020-83106760
8.2 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前應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好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方法詳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蓋單位章)
地址: 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1238號 萬勝廣場 A 塔 25 樓
郵編: 510330
聯系人: 劉工
電話: 020-83155583
招標代理機構: 國信國際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蓋單位章)
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268號廣州交易廣場9樓903-905室
郵編: 510030
聯系人: 門工、馮工
電話: 020-83180883、13902401184、13570109163
電子郵箱: 280360731@qq.com
監督部門: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地方鐵路處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路27號
郵編:510101
電話:020-83730640
10. 招標公告附件
附件1:投標人資格要求
附件2:投標人聲明
附件3:聯合體協議書
2022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1:投標人資格要求
表 1-1 資格審查資質條件
項目名稱: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
序號 |
資質要求 |
1 |
具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
2 |
具有以下(1)和(2)項資質: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鐵道行業甲(Ⅱ)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含軌道交通工程)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軌道交通工程甲級資質。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
3 |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申請。 投標人為聯合體的,資質條件應滿足(如果有):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1]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投標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一匯總;聯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投標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5)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6)聯合體所有成員(含牽頭人)數量不得超過 4 個。 |
表 1-2 資格審查財務要求
項目名稱: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
序號 |
財務要求 |
1 |
提供 2019 年~ 2021 年(近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無否決性意見。 |
2 |
投標人為聯合體的,財務條件應滿足(如有): / 。 |
注:1.投標人的成立時間晚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2.投標人為聯合體的,則聯合體各方的財務能力應與其承擔的工程相匹配(如招標人不對聯合體各成員的財務能力作單獨要求,則視為只要求聯合體牽頭人滿足資格預審文件的財務要求即可)。
表 1-3 資格審查業績要求
項目名稱: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
序號 |
業績要求 |
1 |
勘察業績:投標人自2017年10月~2022年10月(遞交投標文件之日起前5年內)具有類似工程勘察業績。 |
2 |
設計業績:投標人自2017年10月~2022年10月(遞交投標文件之日起前5年內)具有類似工程設計業績。 |
注:1.投標人的勘察、設計經驗業績證明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關鍵頁的復印件(原件備查),業績時間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若上述文件無法反映工程相應技術、規模指標的,應另附可證明工程相應技術、規模指標的其他文件。
3.勘察業績類似工程指城市軌道交通、市域(郊)鐵路、城際鐵路、干線鐵路。
4.設計業績類似工程項目是指設計時速160公里/小時及以上軌道交通(含地鐵、干線鐵路),或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
5.如以上證明材料為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表 1-4 資格審查信譽要求
項目名稱: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
項目 |
資格要求 |
訴訟及仲裁 |
投標人在 2019 年 10 月~ 2022 年 10 月(近3年)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
履約情況 |
投標人在 2019 年 10 月~ 2022 年 10 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失信被執行人 |
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
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
鐵路工程建設失信“黑名單” |
投標人未被納入按照《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辦法》公布的失信行為“黑名單”且在公布期限內。 |
行賄犯罪情況 |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之日前3年內不曾有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的行賄犯罪行為,且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沒有行賄犯罪刑罰執行記錄。 |
注:1.對投標人的信譽要求將覆蓋整個招標階段至中標通知書發出為止。
2.投標人的信譽狀況由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負責查證,投標文件無需提供有關證明文件;若查實存在失信情形的,將被否決投標。
3.訴訟及仲裁情況僅限于投標人敗訴的,且與履行勘察、設計合同有關的案件,不包括調解結案以及未裁決的仲裁或未終審判決的訴訟。
4.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以評標委員會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查詢結果作為評標時的判斷依據;
5.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息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查詢結果作為評標時的判斷依據。
6.鐵路工程建設失信“黑名單”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鐵路局網站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查詢結果作為評標時的判斷依據。
7.行賄犯罪情況以投標人填報的《投標人聲明》為準。
8.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信譽要求。
表 1-5 資格審查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項目名稱: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勘察設計總承包項目
人員 |
數量 |
資 格 標 準 |
項目負責人 |
1 |
應為投標人正式員工(須提供社保證明),且應當具備工程設計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專業,或注冊一級建筑工程師,或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有效期內)和工程類高級職稱及類似工程項目管理業績,且應由總院副總工程師(或以上)擔任。 |
2.項目負責人須提供相關的職稱證書及其他相關注冊證。
3.項目負責人業績證明須附:同時提供合同及能夠證明是負責人業績的文件(如甲方證明或中標通知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如負責人的業績證明材料與投標人的業績材料一致的,可不重復提供,但需要提供相關證明。
4.類似工程指設計時速160公里/小時及以上軌道交通(含地鐵、干線鐵路),或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
5.如以上證明材料為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表 1-6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蛘呷∠稑速Y格,且在處罰范圍和期限內的;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6)投標人被納入按照《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辦法》公布的失信行為“黑名單”且在公布期限內。 (17)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9)-(11)規定的情形,應以鐵路監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文件為依據。 |
附件 2:投標人聲明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 項目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登記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的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同時不出現其他不廉潔行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所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編寫工作;本公司與本次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本公司與本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五、本公司已經對投標時擬投入本項目的管理團隊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自查,保證擬投入的所有人員都是本單位正式人員,都在本單位繳納社保,不存在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
六、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七、本公司承諾,中標后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
八、本公司承諾,如投標保證金采用投標保函、專業工程擔保公司擔?;虮WC保險形式,投標保函、專業工程擔保公司擔?;蛲稑吮WC保險真實、有效。
九、本公司承諾,如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被列入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黑名單,我司將放棄候選人、合同簽訂人資格。
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投標金額計算錯誤,我司承諾按投標文件“投標價核定原則”修改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進行信用記錄。本公司對失信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 (企業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3:聯合體協議書
聯合體協議書
(聯合體成員單位名稱) 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 項目投標?,F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聯合體牽頭方名稱) 為聯合體牽頭方。
2. 聯合體牽頭方按照聯合體各方共同達成的意見合法委托代理人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投標和合同談判活動,并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受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并牽頭辦理合同結算工作。所有聯合體成員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該授權書與本聯合體協議書均作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 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職責分工(需明確聯合體牽頭方及成員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利益、責任的分配和承擔的詳細工作內容):
……
5. 各聯合體成員根據各自分工內容所對應的合同份額向甲方開具履約保函及增值稅發票。
6.中標后,聯合體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聯合體各方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投標文件及隨后簽訂的合同將對聯合體各成員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約束。聯合體各方在各工作范圍內承擔全部項目管理責任。
7.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8. 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 份,投標文件 份。
牽頭方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簽名章)
年 月 日
成員單位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簽名章)
年 月 日
若聯合體協議約定同一專業分工由兩個及以上單位共同承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確定聯合體的資質;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的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