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掛榜名苑公租房小區(二期)建設項目 施工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 高州市掛榜名苑公租房小區(二期)建設項目 已由 高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高發改投資[2020]17號 文批準立項建設 ,招標人為 高州市住房事務中心 , 建設 資金 來自 上級保障房專項資金和地方財政解決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施工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進行公開招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工程概況:規劃使用地面積為1975平方米,建設一棟 16 層高的商業和住宅一體公租房。占地面積約182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 14190平方米,其中:①負一層地下室(消防水池、發電機組房、水泵房摩托車位等配套設施),建筑面積約 1827平方米;②地上第一層設計為商鋪,建筑面積約 1040平方米;③第二至十六層為公租房住宅層,建筑面積約 11323平方米,共 165套公租房(每套公租房套內面積約 42-56平方米之間)。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工程內容(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施工總承包,標段劃分定為 1 個施工合同,計劃施工工期 630 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①具有完成本項目施工能力的獨立法人資格;②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 ,營業執照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廣東省外企業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顯示正常登記,且投標人擬派人員必須已經在該平臺錄入。
3.2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須持有 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 建造師注冊證書,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B 證,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項目擔任項目經理(當項目經理資格條件為二級注冊建造師的,廣東省外企業所委任的 項目經理 須為一級注冊建造師)
3.3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
4. 公告發布、投標登記時間
公告發布日期(含本日):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
投標登記開始日期(含本日): 2020 年 10 月 29 日
投標登記截止日期(含本日): 2020 年 11 月 2 日
投標登記時間:上午 9 :30-11: 30 ,下午 14:00——16:00 。
注: 投標登記時間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從發售招標文件之日起開始計算備標時間。如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不足3人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投標登記時間。
5.
5.1 地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45號窗口購買招標文件。
5.2 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符合要求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書復印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3) 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應使用標準格式,詳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http://www.gzggzy.cn )。
( 4) 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500元,由招標代理機構收取。
6.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0 年 11 月 18 日 10 時 30 分,投標人應于當日 10 時 10 分至 10 時 30 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點: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公告的開標室為準)。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1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疑問,在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規定時間內以匿名方式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 ( http:// www.gzggzy.cn )” 進行網上提問。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將對投標人的問題統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發布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 ”。投標人應自行留意招標人(或招標代理)發布的招標文件澄清、修改或補充內容。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7.2開標時要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項目經理作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準時出席開標會。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 和 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 等法定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的文本為準。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高州市住房事務中心
地 址:廣東省茂名市高州市文明路 41號附近
聯 系 人:陸先生 聯系電話: 0668-6882616
招標代理:廣東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李先生 聯系電話 : 0668-2861766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電話 :020-28866000
高州市住房事務中心
2020年 10 月 29 日
附錄 1 資格審查條件 (資質最低條件 )
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①具有完成本項目施工能力的獨立法人資格;②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 ,營業執照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廣東省外企業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顯示正常登記。 |
財 務 要 求 |
不設置為資格條件。 |
業 績 要 求 |
不設置為資格條件。 |
信 譽 要 求 |
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沒有存在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且在限制投標期內。 |
附錄 5 資格審查條件 (人員配備資格最低要求 )
序號 |
人 員 |
數量 |
資 格 要 求 |
1 |
項目經理 |
1人 |
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須持有 建筑工程專業二 級或以上建造師證書(廣東省外企業須委派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項目擔任項目經理。 |
2 |
項目技術負責人 |
1人 |
擬委任的施工技術負責人須具有 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 或以上技術職稱。 |
3 |
安全負責人 |
1人 |
擬委任的安全負責人須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且在有效期內。 |
4 |
質量負責人 |
1人 |
擬委任的質量負責人須取得崗位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
5 |
財務負責人 |
1人 |
不作要求。 |
注:1、廣東省外的投標人其擬委派人員必須已經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 2、如果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存在在建(未竣工驗收)項目中途變更其項目經理的,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變更證明材料,開標日后提交證明材料視為無效。 3、如果建造師的注冊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和安全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已按新規定辦理信息公開,則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4、上述人員配備為投標時最低要求,在簽訂合同和進場施工時必須到位,如在簽訂合同時不能到位,則視為中標人自動放棄中標資格,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或者按規定重新組織招標;如在進場施工時不能到位,其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5、上述人員需提供本單位近3個月(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社保證明。 6、上述人員進駐施工現場時間:開工后,項目經理 22 天/月; 技術負責人 22 天/月; 安全負責人 22 天/月;質量負責人 22 天/月 7、上述人員變更的要求:(1)人員變更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同意;(2)變更的人員具有與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承諾的同等資格條件,且符合有關管理法規要求的資格條件;(3)變更的人員必須是施工企業自有員工(具有本企業購買前三個月的社保、勞動合同);(4)向監督機構填報《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班子變更情況報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