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湖縣公安局的金湖縣公安業務技術用房及金湖農村商業銀行城南支行綜合樓(BT)工程已經金發改投資復【2012】90號文件批準建設。現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承包人。有意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潛在投標人請按本公告的要求參加本工程的投標報名。
2、 江蘇省建友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⑴工程名稱:金湖縣公安業務技術用房及金湖農村商業銀行城南支行綜合樓(BT)工程
⑵工程地點:園林南路東側、金寶南線北側
⑶工程規模:建筑面積約28000㎡,總投資約11000萬元
⑷招標內容: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工作內容(含裝修)
⑸計劃工期: 540個日歷天
⑹質量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達省優省標化
⑺付款方式:本工程按4-3-3方式付款(詳見招標文件)
⑻本招標工程共分一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具體內容如下:
一標段:金湖縣公安業務技術用房及金湖農村商業銀行城南支行綜合樓(BT)工程
4、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采用 資格預審
5、申請人必須具備的合格條件:
⑴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⑵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⑶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⑷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同時具備裝飾裝修工程壹級資質;
⑸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具有壹級國家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及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B類證;
⑹資格審查資料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⑺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⑻市場準入證明(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投標許可證需經淮安市市場管理處備案);
⑼淮安市工程造價管理處辦理的《淮安市建筑工程發承包計價手冊》;
⑽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并經招標辦備案)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⑾報名及開標時的授權委托人和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職工,并提供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且提供《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社會保障卡》內附企業2012年7月1日以來連續六個月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清單或收費部門為其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⑿本項目拒絕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
⒀投標申請人及投標項目經理需提供檢察機關出具投標申請人的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材料(詳見淮檢會【2011】3號文件《關于在全市招投標領域引入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機制的通知》);
⒁其它詳見預審文件。
6、確定潛在投標人的方法:本次招標潛在投標人確定辦法參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有關規定執行。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足9家時,則招標人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9家時,則招標人采用評分排名法的方式,評分排名法的評審標準詳見預審文件;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家時,則重新發布招標公告。
7、請投標申請人于 2013 年 07月 01 日至2013 年 07 月 05 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3時至5時(公休日、節假日除外)登陸淮安招投標網(www.haztb.gov.cn)“新招投標監管系統登陸口”及“新會員專區”,使用經認證的CA鎖進行網上報名(資格預審文件費用100元在資格預審時現場繳納,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應攜帶本人交易員證原件到資格預審和開標現場)。
8、資格預審申請書的遞交
(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為2013年 07 月 12 日下午 15 時 00 分,地點為淮安市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三樓開標 三 室(淮安市深圳路16號);
(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書,招標人不予受理。
9、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10、本招標公告的發布時間為:2013年 07 月 01 日至2013年 07 月 05 日。
11、招標人名稱:金湖縣公安局
聯系人:應啟忠 電話:0517-86995136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19號
聯系人:王工 電話:0517-83917711 傳真:0517-8366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