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宿遷市利民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的宿城區鎮村公交指揮中心樁基工程項目已經宿遷市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宿區發改批【2012】34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于自籌,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工程地點:宿城新區,西起南海路,東到景觀廣場,南沿微山湖路。
1.2工程規模:總建筑面積18000平方米,有效樁長22米,約494根,估算價280萬。
1.3工期:25日歷天
1.4質量要求:合格
1.5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a、全部樁基材料進場付合同款20%,b、樁基施工完成一周內付合同款50%,c、自樁基施工完成后一年內付至合同款80%,d、自樁基施工完成后兩年內付清余款。
1.6本工程設定投標最低控制價,投標最低控制價設定方式如下:投標最低控制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投標人為7家及以上時去掉其中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的95%(投標最低控制價經一次計算確定后不再調整),投標報價低于投標最低控制價的視同低于成本,作廢標處理。
1.7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 個標段,招標內容為:
宿城區鎮村公交指揮中心樁基工程項目。
2 .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
3 .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具體評標細則請從附件中下載。
4 .申請人資格要求
4.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上企業資質;
4.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要求: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同時具有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
4.3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9年6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價不低于250萬元的樁基工程施工(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或業主開具的完工證明材料為評審依據)。
4.4其他條件:
4.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企業;
4.4.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者違規用工、拖欠工人工資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4.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和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投標時須提供與投標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2012年1月以來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養老保險證明,證明以投標單位當地保險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為準);
4.4.5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4.4.6企業必須取得《宿遷市建設市場準入證》;
4.4.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4.8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4.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報名要求及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的獲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網上報名,請申請人于2012年8 月8 日上午08時30分至2012年8 月14 日下午18時00分前登陸宿遷市招標投標網站(http://www.sqzbtb.com)進行網上報名,逾時不再辦理。
5.2購買招標文件及招標資料的時間:2012 年8 月8 日至2012 年8 月14 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8 時00 分,下午14 時30分至18 時00 分(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地點:宿遷市招標投標服務中心【“便民方舟”九層(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156號,人防大廈向西300米)】,招標文件售價200 元,售后不退。
5.3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并記入不良行為。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5.4網上報名加密鎖辦理:申請人網上報名未領取加密鎖的,請與宿遷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法規處王模聯系,咨詢電話:0527-84396016。
6.不接受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情形
6.1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6.2因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被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滿的;
6.3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投標的其他情形。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宿遷市利民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新區法院大樓9樓
聯系人:朱超
聯系電話0527-84507200
郵編:223800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江蘇正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府苑小區B座3樓
聯系人:黃金龍
聯系電話:18936997618
郵編:223800
江蘇正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