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公告的主要信息:
1、項目名稱:玉林市文化藝術中心博物館與活動中心工程施工監理
2、項目編號:YSCG2011323
3、首次公告日期:2011年11月4日
4、原信息發布網站:廣西壯族自治區招投標網(http://ztb.gxi.gov.cn/)、廣西財政網(www.gxcz.gov.cn)、玉林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國玉林政府門戶網(www.yulin.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二、 更正信息:
1、原招標文件第二章第二部分第三十五條中“本工程投資暫按12000萬元,本工程監理中標系數為 ,監理費用暫定為:人民幣 元整。”現更改為“本工程投資暫按 萬元,本工程監理中標系數為 ,監理費用暫定為:人民幣 元整。”
2、原招標文件第二章第二部分第三十六條中:
“(1)當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30%時,由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委托人確認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支付暫定監理費至20%;
(2)當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50%時,由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委托人確認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支付暫定監理費至30%;
(3)當工程初步驗收合格時,由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委托人確認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支付暫定監理費至60%;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備案后14個工作日內,由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委托人確認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支付暫定監理費至80%;”
現更改為:
“(1)當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30%時,由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委托人確認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支付暫定監理費至10%;
(2)當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50%時,由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委托人確認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支付暫定監理費至20%;
(3)當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70%時,由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委托人確認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支付暫定監理費至30%;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備案后14個工作日內,由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委托人確認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支付暫定監理費至60%;”
其他條款內容不變,請各投標人按上述更正進行投標。
招 標 人:玉林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聯 系 地 址:玉林市體育中心東側
聯 系 人:覃映 聯系電話:0775-2802668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佳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地 址:南寧市民族大道131號航洋國際城3號樓910室
聯 系 人:宋超 電 話:0771-2859988 傳 真:0771―5877668
北京佳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