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麗水市水上交通監管和應急救助指揮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風港工程(I標段)施工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3.2.7款的規定,招標人發布該工程的工程量清單預算和調整系數的三個連續值。
一、麗水市水上交通監管和應急救助指揮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風港工程(I標段)的工程量清單預算為:陸佰伍拾陸萬肆仟捌佰玖拾捌元人民幣(¥6564898)。
二、麗水市水上交通監管和應急救助指揮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風港工程(I標段)的調整系數的三個連續值為0.94、0.95、0.96。
麗水市港航管理處
浙江大興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