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標人全稱)的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土建、安裝改造工程(招標工程項目全稱)已經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項目批準機關全稱)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自籌 ,已落實?,F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江蘇省標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全稱)受招標人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徐州市淮海西路416號
結構類型:框架9層
計劃開工時間:2010年8月
本招標工程共分 一 個標段
招標內容為:土建、水、電、消防改造工程量清單及所含施工圖內容,工程造價約300萬元;
4、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一)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專業 壹級或以上施工資質(含本級);
(二)擬選派建造師資質等級 :建筑工程專業 貳 級及以上資質 ;
(三)建造師無在建工程;
(四)企業近三年承擔過100萬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
(五)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或電匯(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交至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收據,持有收據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陸萬元,交至: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宣武支行,開戶賬號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5、投標報名時需提交資料:
1)資格預審申請書(需加蓋單位公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建造師注冊證書;
5)徐州市建設局簽發的《江蘇省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進徐《江蘇省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工程登記表(單項);
6)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注冊建造師本人安全考核證書(B證);
7)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證;
8)未在徐州市市區施工過的投標申請人(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攜帶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在徐州市市區施工過的投標單位(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證明)可以攜帶加蓋公司鮮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9)報名注冊建造師及委托代理人應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否則報名將被拒絕;
10)投標保證金交納證明;
11)未在徐州市市區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提供經辦人、注冊建造師、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同時提供擬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及《上崗證》原件,《上崗證》上的企業名稱必須是投標企業名稱。
以上資料除提供原件外,并在報名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中分別裝訂復印件壹套。投標單位必須保證提供資料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6、請申請人于2010年 7月19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到徐州市建設局一樓大廳報名處報名及校驗原件,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相關證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并于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下午17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午休除外)到徐州市建設局二樓商務中心,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購買日期截止至2010年 7月16日17時。
7、在資格預審中,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抽簽確定不少于9家的投標申請人入圍。抽簽時間:另行通知,抽簽地點:第一開標室。請各投標單位代表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準時參加。本工程報名結束后,由招標人對所報名單位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者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8、(1)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2)評標細則:商務標70分;技術標20分;業績10分.
9、招標人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416號
聯系人:劉 川 李軍川 電話:0516-85952378
10、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徐州市迎賓大道新世紀裝飾城O棟409室
聯系人:馬璇 電話:0516—83362788
負責人簽字:
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二O一O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