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食堂監控設施采購項目(GDC-20130524141370162)網上競價成交公告 |
中央政府采購網 www.zycg.gov.cn |
成交單位: | 北京億達網通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3-06-03 08:28:35 | ||||
項目名稱: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食堂監控設施采購項目 | ||||
項目編號: | GDC-20130524141370162 | ||||
查看采購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購項目信息 | |||||
采購人: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 | 成交供應商: | 北京億達網通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 ||
聯系人: | 龐先生 | 聯系人: | 黃愛華 | ||
聯系電話: | 010-64539247 | 聯系電話: | 62667636-8029 | ||
電子郵件: | airportpc2001@163.com | 電子郵件: | iandimp@163.com | ||
開始日期: | 2012-11-07 15:33:35 | 送貨地點: | 北京首都機場二緯路 | ||
截止日期: | 2013-05-29 15:33:35 | 到貨時間: | 采購結果公告后 3 天 | ||
紀檢監察電話: | 01064564105 | ||||
資質要求: | 政府采購供貨商 | ||||
采購單位備注: | 該監控設施安裝于單位食堂內,與前期食堂工程聯網并接入辦公樓內部監控系統(核心系統位于辦公樓一層消防中控室)。供貨商需提前熟悉布線路由及辦公樓內部監控系統聯網需求,熟悉BVG平臺的接入及操作以及大屏聯網控制系統,并熟悉DOS版帕爾高矩陣的設置。報價方應充分了解目前現有系統設置情況,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保證與原系統的兼容性。 如因供貨方所供貨物及調試原因導致系統故障,由供貨方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 ||||
成交供應商報價情況 | |||||
送貨地點: | 滿足 | 到貨時間: | 滿足 | ||
服務承諾: | 1、我方在充分了解目前現有系統設置情況下,安裝調試完畢后保證與原系統的兼容性。 如 因我方所供貨物及調試原因導致系統故障,由我方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2、原裝正品(含稅) ,送貨上門 | ||||
供應商簡介: | (供應商自行錄入公司簡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見) | ||||
報價總金額: | 15,497.50 | ||||
采購人意見 | |||||
中標供應商報價 | |||||
供應商名稱 | 投標總金額 | ||||
北京億達網通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受采購人委托,采購中心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 | 15,497.50元 | ||||
注:未成交供應商名稱和報價等信息不再顯示;請采購單位和成交供應商在規定的期限內簽訂書面采購合同, 時間最晚不得超過采購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采購中心感謝各方的積極參與。如有問題,請聯系采購一處:010-83084962、72、83083535。 |
|||||
網上競價平臺自動選擇原則 | |||||
網上競價按照滿足競價需求、有效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網上競價項目報價時間截止后,系統自動按以下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排序,并由采購人確認: (一)報價低的排序在先; (二)報價相同,按報價時間的先后排序。 |
|||||
選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遵循的原則 | |||||
采購人選擇中標(成交)供應商時因遵循以下原則:采購人應按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排序確認排名第一的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標(成交)供應商。但出現以下情形時,采購人可按照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排序選擇排名在次的候選人為中標(成交)供應商,依此類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放棄中標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候選人未實質性響應采購人的競價要求的,采購人可拒絕該中標候選人的報價,但應對拒絕原因予以詳細說明。 |
|||||
提示: | |||||
成交資格被拒絕的供應商可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按照平臺中公告的聯系方式向采購人的紀檢監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購管理部門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綜合處提出質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