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通科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審理庭解決方案
來源:視通科技 編輯:lsy631994092 2022-07-21 17:45:00 加入收藏 咨詢

所在單位: | * |
姓名: | * |
手機: | * |
職位: | |
郵箱: | * |
其他聯系方式: | |
咨詢內容: | |
驗證碼: |
|
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審理庭解決方案
北京視通科技有限公司
目錄
1. 建設背景
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第十一條提出:加強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建設。在優勢產業集聚區布局建設一批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學分流機制,提供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一站式”糾紛解決方案。加快重點技術領域專利、商標、植物新品種審查授權、確權和維權程序。推廣利用調解方式快速解決糾紛,高效對接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等保護渠道和環節。
視通科技根據多年智慧法院、仲裁法庭建設經驗,結合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立的指導意見,配套知識產權信息化建設要求,成立了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信息化開發小組,經過多年的調研及軟硬件研發工作,推出了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審理庭系統、調解室系統、會議觀摩室系統等信息化建設方案, 自2016年起,國家設立50+家保護中心,視通科技基于信息化建設的綜合服務能力,先后為十多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供了信息化建設服務。
2. 項目概述
為了提高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審理庭在進行開庭審理工作的過程中的庭審效率,我們將結合先進的多媒體技術、網絡技術以及集中控制技術,建設一套智能化知識產權審理庭,實現對庭審過程中的實況采集、證據公開展示、筆錄校對、庭審直播,并對審理庭內部對聲、光、電等各種設備進行集中自動化控制以減少書記員的工作負荷,提供審理信息化的強大應用。
3. 建設目標
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的原則,利用網絡音視頻流媒體、智能控制、智能語音、數據分析等技術,整合利用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現有信息資源,打造集服務審理辦案、群眾申訴、訴訟調解、專利審理,以及專利復審委員會全網管理系統的統一調度管理,遠程案件審理等一體化應用。
4. 系統設計原則
標準性
遵循國際標準和國內有關的規范要求。審理庭審判工作由相對固定的業務流程,從庭審排期、庭審準備到開庭審理、案卷歸檔、檔案調閱均有具體要求和固定的程式。
先進性與適用性
系統設計采用先進和成熟的音視頻處理和音視頻通信技術,硬件采用模塊化高度集成一體化設計。符合計算機、網絡通訊、數字視聽系統的最新發展潮流,是基于應用成熟產品進行整合的先進系統。
簡單易用性
系統使用直觀簡單、提供圖形化、簡單易用的用戶界面,無須太多培訓,便于非信息專業的法庭書記人員快速掌握和使用。
可靠性
通過采用電路級的全面平衡化設計,采用先進成熟的設計理念和優質的元件,采用高度集成化與散熱能力平衡的綜合結構設計,整個系統能夠保證7×24小時不間斷穩定運行,達到高度可靠性。
靈活擴展性
庭審硬件核心設備采用模塊化設計方式,能夠便捷的通過更換接口模塊快速適應新技術應用的要求。針對審理庭的功能擴展,能夠在不更換設備的前提下直接增加必要的端口,直接提供功能擴充。
靈活性上,既能夠單一審理庭開展應用,又有綜合后臺管理系統,將多審理庭應用既獨立又有機的結合為統一的大系統。
5. 系統設計依據
²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2013-2017》(法[2013]235號)
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指揮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014]99號)
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遠程視頻接訪規則〉的通知
² 國務院《關于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
² 國信辦制訂的《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2006~2020年)》;
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決定》;
² 《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 50314—2006
²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07
²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GB 50174-2008
² 《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50526-2010
²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95-2007
6. 系統方案設計
6.1. 系統概述
視通科技經過多年的研發投入,現階段公司針對審理庭建設的核心產品線非常豐富,我們可根據現階段國內保護中心內審理庭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審理庭類別,并在綜合分析各類審理庭的功能實現、資金投入比的基礎上,針對不同的審理庭建設標準提出最優化的建設方案。
在審理庭系統的構架中,AT系列高清數字媒體綜合控制主機作為庭內核心設備,直接影響審理庭整體功能的實現。根據不同的審理庭類型,我們設計了專業的審理主機設備。
針對現階段全高清審理庭的建設要求,我們設計了AS-AT系列數字多媒體控制主機作為審理庭內核心設備。該系列主機最大的特點是功能強大,作為整個系統的核心管理設備,具備專業的音頻矩陣、音頻處理、視頻矩陣、視頻處理、可編程中控、視音頻編碼、視音頻解碼、視音頻錄制/存儲/回放、多畫面合成,整機可視化操控等一體化功能。
6.2. 審理庭布局
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審理庭根據建設規模,分為大型審理庭、中型審理庭以及小型審理庭。
6.2.1. 大型審理庭
大型審理庭:功能區域包含有合議區、審理席區、書記員區、雙方當事人區、實物展示區、證人區、旁聽區、設備間等;庭內面積上可分為超大型庭(建議面積不小于600平米)以及大型庭(建議面積不小于400平米)。具體示例如下圖:
6.2.2. 中型審理庭
中型審理庭:功能區域包含有審理席區、合議區、書記員區、雙方當事人區、實物展示區、證人區、旁聽區、設備間等。庭內面積建議不小于150平米,合議區可在庭外另行設立。具體示例如下圖:
6.2.3. 小型審理庭
小型審理庭:功能區域包含有審理席區、書記員區、雙方當事人區、證人區、設備區、旁聽區等。庭內面積建議不小于100平米,合議區可在庭外另行設立。具體示例如下圖:
6.3. 系統組成
本次項目建設1套(中型)知識產權審理庭系統,建設面積大概150平米,主要是由以下子系統構成:
n 高清多媒體采集控制系統
1. 圖像采集
2. 音頻采集
3. 示證采集
4. 音頻擴音
5. 圖像顯示
6. 庭審控制
n 庭審后臺管理系統
1. 庭審媒體資源管理系統
2. 流媒體服務系統
3. 審查員應用系統
4. 當事人應用系統
5. 書記員應用系統
6. 語音筆錄轉寫系統
7. 電子簽公章系統
6.4. 系統結構圖
n 審理庭內,可見的設備主要包括:
² 高清數字審理主機
² 攝像機
² 聲控激勵發言單元
² 審理庭大屏幕顯示
² 審理各席位桌面顯示器/電腦
² 書記員審理控制/筆錄電腦
² 證據播放設備
² 審理庭音響系統(功放、音箱)
² 小型機柜
n 審理庭內不可見設備(軟件系統)主要包括:
² 審理管理系統
² 審理流媒體系統
² 書記員軟件、審查員軟件、專利權人和請求人雙方當事人軟件
n 機房:
² 設備機柜
² 強電、弱電、網絡系統
在采用視通科技審理庭系統設備時,審理庭內部的多媒體設備高度集成一體,占用空間很小,卻替代了音視頻矩陣、音視頻錄播、智能集控系統、標清/高清編解碼器、遠程審訊主機等多種大體積設備,因此在設備機柜或設備間的主要放置的設備將以審理庭功放、服務器等設備為主。
6.5. 審理庭系統技術標準
系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信息化基本要求》 辦發【2011】18號文件標準為依據,技術標準如下:
功能 |
項目 |
要求 |
遠程審理 | 多媒體審理系統 | 1. 支持全高清編解碼;2. 支持語音激勵畫面自動跟蹤;3. 支持多單路畫面輸出,并具備一鍵切換功能; |
編碼協議 | 1. 音視頻編碼格式統一采用國際流行的編碼算法(H.264/AAC);2. 視頻編碼遵H.264/MPEG-4 AVC (ISO/IEC14496-10);3. 音頻編碼遵循MPEG-4 AAC (ISO/IEC14496-3);4. 音視頻網絡傳輸遵循RTP/RTSP和ISMA標準;5. 網絡傳輸協議:RTP/RTSP/SDP;6. H.264封包協議:RFC3984;7. AAC封包協議:RFC3640/RFC3016; | |
輔助設備 | 1. 庭內配備大屏顯示器;2. 庭內示證設備齊全,包括證據展臺、實物展示儀、DVD及可對外接駁各類電子設備; | |
全網管理系統 | 系統接口 | 1. 可提供接口開放,并具備接口開發的能力。2. 結構化數據(案件相關信息)采用webservice以及XML進行信息數據交換;3. 非結構化數據(審理音視頻流、審理筆錄)調閱采用HTTP URL的方式提供;4. 下載刻錄音視頻和筆錄信息,以FTP的方式提供。 |
6.6. 系統功能
6.6.1. 高清多媒體采集控制系統
6.6.1.1. 高清數字媒體綜合控制主機
高清數字媒體綜合控制主機,采用模塊化設計,專門定位于數字法庭,指揮中心而設計,所有板卡采用模塊化設計,靈活配置,高度集成一體化設計。實現單臺設備完成庭審現場所有音頻,視頻,控制的規范要求。降低了系統復雜度,提升系統穩定性。
產品特點
n 主機采用19"標準單一機箱,設備高度4U;
n 電信級背板拔插式結構設計,輸入、輸出板卡采用板卡式設計可自由配置,支持帶電插拔升級維護;
n 無縫混矩對外支持16*16無縫混矩,高清攝像視頻輸入接口: 6路3G-SDI輸入;電腦視頻輸入接口:8路DVI-I輸入,支持HDMI、DVI、VGA、YPbPr混合視頻輸入;
n 視頻輸出接口:8路DVI-I顯示輸出,每路具備獨立修改輸出分辨率,最高支持1080P60。
n 數字音頻處理器:16X12音頻矩陣數字處理器卡,內置DSP音頻處理器,自適應聲反饋消除AFC、回聲消除AEC、背景自動降噪ANC、高通濾波HPF、任意矩陣混音等功能,具有13路麥克風接入,自帶48V幻象電源,每路輸入具有平衡/非平衡處理;5路立體聲線路接入;12路線路輸出,4路對外輸出,8路背板獨立輸出供錄制。
n 控制接口:8路紅外發射接口、6路RS232串口、2路RS485串口、8路IO 。
n 編碼:8路1080P 30fps音視頻編碼、
n 解碼:2路1080p 30fps音視頻解碼
n 合成:2路獨立畫面合成,提供2/4/6/8多種模式選擇,合成分辨率1080P
n 自帶證人視像模糊馬賽克、語音變聲功能,以具備證人出庭保護功能。
n 支持遠程三方庭審模式,可擴展支持四方庭審模式;
n 內置7'液晶觸摸顯示屏,可以預覽視頻及操作菜單;
n 支持TCP/UDP/RTSP/RTP/RTMP/ONVIF/SIP/H.323協議
n 圖像壓縮標準:H.264 High Profile、音頻壓縮標準:AAC、視頻文件存儲格式為.MP4(H.264/AVC)
n 內置2T硬盤,可實現8路碼流實時存儲能力,在設備網頁具備對單個視頻文件查看、下載、與刪除等功能。
6.6.1.2. 圖像采集
審理實況圖像采集通過在審理庭部署高清云臺攝像機,采集各方人員以及審理庭全貌的視頻信息,采集審理現場畫面和發言人畫面的攝像機數量和安裝位置滿足對合議組及參審人員的完全拍攝。
為了更為清晰地展現審理庭圖像,目前多媒體審理系統的應用中已經完全采用高清視頻技術,因此攝像機最低應支持720P(1280x720分辨率)。攝像機類型選擇數字信號攝像機,具備旋轉及自動變焦功能。輸出信號為3G/HD-SDI或DVI(HDMI)。配合全數字內部處理和交換的庭審主機,并以數字信號輸出圖像,能夠得到最佳的高清顯示效果。
攝像機應能通過預置位的設定與語音激勵的配合,可根據需要,在發言時快速自動調整角度,拍攝特寫畫面。
高清云臺攝像機
產品特點:具有完善的功能、優異的性能、豐富的接口;先進的ISP處理技術和算法,使得圖像效果生動逼真、畫面亮度均勻、光色層次感強、清晰度高、色彩還原性好。支持H.265/H.264編碼,即使在低帶寬下,圖像畫面也流暢清晰。
6.6.1.3. 音頻采集
審理實況音頻信息即為庭審各方發言的音頻信息,通過桌面話筒采集。證人的發言可配置支架話筒。
話筒數量根據審理庭規模及席位配置。庭審發言系統需要具備發言定位跟蹤的功能,使當事人發言時,庭審控制系統能自動切換至當前發言人的圖像作為顯示和審理直播的主要畫面。
每只話筒均應具備獨立的聲音激勵ID碼,能夠進行發言定位。發言定位跟蹤功能應能夠根據需要啟用或屏蔽,主審的語音激勵功能具有最高的優先級。
產品功能:
² 高度單指向性電容麥克風,并帶有開啟指示光環
² 抗RF射頻干擾能力強
² 減少手機等信號影響;音質清晰自然,
² 靈敏度高,拾音距離佳,品質卓越;
² 咪桿與底座采用旋轉式卡儂連接,牢固可靠;
² 適于各種會議室、演講擴聲之用。
² 換能方式; 電容式
² 指向特性:心型指向性
² 頻率響應: 40Hz-16KHz
² 靈敏度:-40±2dBat1KHZ
² 頻率范圍:40HZ—16KHZ
² 輸出阻抗:200Ω
² 工作電壓:DC3V或幻像48V
6.6.1.4. 示證采集
證據信息包含音頻信息、圖片信息、視頻信息、實物證據等類型。
在應用當中,對于庭前提交的證據,為便于展示和電子存儲,通常把各類證據信息進行電子化,形成電子證據信息。
由于在審理過程中,當事各方會當庭提交新證據或補充證據,因此需要具備采集這類證據的接口或手段。
聲音信息包括提交的聲音證據,在由音頻設備播放示證的同時被庭審錄像系統錄制。由于審理中音頻源的數量不止一個,因此也需要音頻信號切換設備。
對于電子證據信息,在審理庭內通過證據電腦或書記員電腦進行播放,并由庭審主機進行采集作為審理實況證據信息。
對于當庭提交的證據或技術分析信息,可采用以下手段:
實物展臺及高清證據攝像機,用于展示實物證據并由庭審主機證據接口采集。
音頻證據、視頻證據、圖片證據及技術分析信息,通過在當事人席位上,部署多媒體信息插座,使各方能夠通過自帶的便攜電腦或其他證據播放設備,將證據音頻、圖片、視頻圖像、幻燈說明等,輸出到庭審主機的證據輸入端口,進行實況展示并在審理庭內播出記錄。
多媒體信息插座需要具備音頻插孔,用于輸入音頻證據信息。
多媒體信息插座需要具備視頻接口,用于輸入視頻和電腦圖片信息。視頻接口通常采用VGA接口用于連接便攜電腦,由于現在的便攜電腦也具備HDMI輸出端口,因此也可在插座上配備HDMI接口。多媒體信息插座還應具有RJ45網絡接口和三插電源插座,向當事人提供外網服務及自帶設備的電源供應。
6.6.1.5. 音頻擴音
審理庭音響的配置主要根據旁聽區面積確定,通常采用兩個前置音箱放置在審理席面向旁聽區的位置。
音頻前端設備的配置重點是考慮消除反饋自激嘯叫的影響,主要配置設備應為反饋抑制器。
由于大型審理庭具備的多功能特性,在原來沒有音響系統的情況下,可考慮增加配置數字調音臺/數字音頻處理器,提供音頻質量的控制和效果,滿足多功能應用的需要。
大中型審理庭,應采用2臺功放4個音箱,小型審理庭,可采用1臺功放2個音箱。
6.6.1.6. 圖像顯示
大屏幕顯示設備根據審理庭的大小選擇。對于大型審理庭,部署2套顯示設備,可分別展示不同的圖像內容,如合成分割畫面和證據圖像。對于小型審理庭,可部署1套顯示設備用于證據展示。
其它類型審理庭的顯示設備可采用平板電視,具有顯示亮度滿足要求、價格低廉的特點。中型審理庭,應采用70英寸的平板電視;中小型審理庭,可采用55英寸的平板電視;對于面積不大于50平米的小法庭,可采用46英寸的平板電視。
對于具備遠程庭審功能的審理庭,除部署面向旁聽席的平板顯示設備外,還需要面向審理席部署移動電視設備,用于向審查員提供遠程圖像,通常采用46英寸的平板電視配套移動電視支架(移動配置便于本地庭審時移開電視設備)。三方庭審情況下可采用2套移動電視提供相應遠程圖像。
6.6.1.7. 庭審控制
高清數字媒體綜合控制主機,能夠將自動音像切換,并具備對部分強電設備的電源控制能力。設備的控制功能能夠提供書記員進行人工的操控,如切換證據、審理討論圖像等功能。
庭審控制不僅能夠滿足書記員的操控,同時具備遠程操控的能力,即通過計算機網絡連接,使其它有授權的人員能夠隨時接管書記員操控的能力,從而減少工作人員工作量。
n 單鍵操作:負責審理庭內部所有設備的集中控制,提供統一方便的操作界面;
n 集中控制:對審理庭內所有聲、光、電設備及環境溫度等進行開關調節控制,自動調整燈光、電動窗簾、電動幕布等設備到預定狀態;
n 網絡化控制管理:通過統一的網絡控制平臺獨立或協作現場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復雜設備的輔助或主要操作,對設備進行遠程控制管理。
6.6.2. 庭審后臺管理系統
庭審后臺管理系統包含有庭審媒體資源管理系統、流媒體服務系統,審查員應用系統、當事人應用系統、書記員應用系統、語音筆錄轉寫系統、電子簽公章系統、遠程審訊系統、公網直播系統、互聯網庭審系統。
6.6.2.1. 庭審媒體資源管理系統
審理媒體資源管理系統采用B/S架構、mysql數據庫,每個審理庭部署一套,對數字審理庭系統進行配置和管理;功能模塊包含:排期管理,內容管理,播控管理,權限管理,系統管理,日志管理,集中控制等,根據各審理庭部署情況和功能需求,模塊數量可配置選擇;
² 包括法庭信息、部門信息、人員信息。用戶可進行增加、修改、刪除等操作。
² 系統具有案件信息查詢功能,主要包括案件編號、案件名稱、案件類型、所屬部門、立案時間、原告以及被告等;
² 顯示案件類型、詳細類型、審判字號。
² 系統具有排期管理功能,能夠實現排期信息查詢及新增排期、修改排期、刪除排期、排期詳情等操作。
² 系統具有權限管理功能,能夠對某一角色權限進行設置。
² 系統具有統計分析功能,能夠對法庭使用情況、法官開庭情況、案件類型等進行統計。
² 系統具有對遠程庭管理的功能,可以配置遠程庭直播地址與設置法庭信息等。
² 系統具有對審判流程控制的功能,可以進行開庭、休庭、閉庭等操作,可以上傳筆錄文件。
² 系統支持后臺批量更新書記員客戶端,無需運維人員每臺電腦操作安裝。
² 系統可根據用戶使用習慣對法庭列表自定義排序。
² 直播點播無需安裝任何插件,只需在瀏覽器中打開視頻頁面即可觀看視頻,系統采用最新直播技術保證直播低延遲與高質量;
6.6.2.2. 流媒體服務系統
流媒體服務器系統是針對多媒體審理庭流媒體應用開發的流媒體服務器系統軟件,主要功能包括:可實現庭審音視頻的直播、點播、組播、錄制、碼流轉發等功能。
1. 支持30個審理庭的編碼信號掛載輸入。
2. 實時存儲、直播,音視頻完全同步,全部采用中文用戶操作界面,同一時間在線人數需支持100人以上1080P高清庭審直播、點播,并保證畫面的流暢、穩定。
3. 支持視頻分辨率,標清視頻:720x576、高清視頻:1080P、720P、VGA/DVI視頻:1280x1024;
4. 符合最高院要求的H.264編碼,符合最高院要求的MPEG4文件存放格式;
5. 采用Linux操作系統,減少網絡攻擊及病毒侵害
6.6.2.3. 審查員應用系統
采用全面審理信息共享體系后,通過為審查員配置相應的小型電腦和客戶端,能夠為案件審理人員提供比較全面的審理信息。
審查員應用客戶端應向審查員提供審理過程中的相關內容信息和應用功能,包含實時筆錄查看、筆錄批注、當事人筆錄批注查看、查看本案歷史筆錄、查看其它相關案件筆錄、電子證據預覽、證據展示控制、證據批注、當事人證據批注查看、審理綱要、法規查詢、當庭直播監視、審理指導等功能。
系統采用C/S架構,支持審理視頻查看、筆錄查看、信息交互、筆錄批注、證據批注等功能。
² 系統支持視頻查看功能,能夠查看當庭及遠端視頻畫面;
² 系統支持筆錄查看功能,能夠查看正在審理案件的筆錄信息;
² 系統支持即時通訊功能,可以跟書記員、法官、觀摩室領導等進行即時通訊,控制審理進程;
² 系統支持筆錄批注功能,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對有異議的筆錄信息進
注,書記員可同步查看批注內容,方便書記員對筆錄及時修改;
6.6.2.4. 書記員應用系統
書記員客戶端安裝于書記員電腦,在統一的界面上完成審理模式及各類庭審控制、筆錄速記、筆錄校對等工作。
系統采用C/S架構,集筆錄錄入、視頻預覽、錄播控制、過程控制、設備控制等功能于一體,實現在統一的界面上完成審理控制、筆錄、視頻預覽等工作,避免書記員頻繁切換,影響工作效率;
² 系統支持案件導入、開庭、休庭、閉庭等審理進程控制,支持對多個案件同時開庭(并案處理)
² 系統具備語音播報審理紀律的功能,用于庭前語音播報審理紀律;
² 系統支持遠程開庭控制功能,可開啟或關閉對遠端的檢察院或看守所的審理畫面解碼、顯示,以及本庭畫面向遠端的推送。
² 系統支持筆錄過程中對不確定、有疑義的筆錄進行手動打點標記(手動打點可自定義快捷鍵),以便在筆錄校對時根據標記快速找到審理錄像對應起點;支持對筆錄段落自動打點標記,時間間隔可自定義;
² 系統支持一鍵光盤刻錄功能,支持筆錄信息與審理錄像信息同時刻錄。系統內置審理專用光盤封面,可將案件信息(案號、案由、法官、書記員、開庭時間、開庭地點等)打印至光盤封面,方便后期檢索;
² 系統支持筆錄一鍵打印功能,實現筆錄信息當庭打印,供當事人簽字確認;
² 系統支持即時通訊功能,可以跟法官進行信息交互,控制審理進程;通訊信息采用對話框模式,不影響正常筆錄工作;
² 系統支持公開/不公開審理模式選擇,書記員可根據案件情況,自行選擇“公開”/"不公開“的審理模式,數字審理系統根據審理方式對該案件進行相應的處理;
² 與當事人系統或法官系統配合使用,系統支持書記員將筆錄推送至法官或雙方當事人端,法官或當事人對推送筆錄進行校對、批注,并將結果反饋給書記員系統,方便書記員對筆錄及時修改;
² 與筆錄語音轉寫系統配合使用,系統支持語音識別功能,可將審理語音識別為文字同步插入到筆錄中,書記員也可同步修改筆錄;
6.6.2.5. 當事人應用系統
當事人客戶端向審理中的雙方當事人提供審理過程中的相關內容信息和應用功能,包括:實時筆錄查看、筆錄批注、電子證據的查看和批注等審理相關信息。當事人的筆錄批注也會成為書記員筆錄打點的內容,在筆錄校對時可以是書記員重點校對相關的筆錄內容。
針對遠程當事人,當事人客戶端還可在書記員客戶端控制下,打印當庭筆錄,減少了部分筆錄遞送的環節。
² C/S結構應用,系統支持視頻查看功能,能夠查看當庭及遠端視頻畫面;
² 系統支持筆錄批注功能,當事人在審理過程中對有異議的筆錄信息進行批注,書記員可以同步看到批注內容,方便書記員對筆錄及時修改;
6.6.2.6. 語音筆錄轉寫系統
“電子書記員”系統首先將智能語音技術應用到法院審理場景下,改變以往的審理模式,實現在審理過程中對審判長、審判員、法官助理和當事人等各方陳述的語音內容自動實時識別成文字,能夠大幅減輕書記員的工作強度和壓力,同時“法庭記錄”通過web前端實時展示、編輯和導出文書等功能,讓審理過程變的更智能,加倍提升審理的效率。
² 部署在法院內服務端的智能中文連續語音識別轉寫引擎,要能夠實現對普通話連續語音的實時轉寫,并提供對已轉寫文字的后處理及字音同步對齊能力;
² 標準普通話轉寫正確率≥95%;常規頁面操作的響應時間≤1秒;實時語音轉寫效率≤500毫秒;
² 系統要能夠對輸入的音頻流進行分析,能夠確定用戶說話的起始和終止的處理過程;
² 系統要能夠對輸入的音頻流進行分析,能夠確定用戶說話的起始和終止的處理過程;
² 在使用過程中,系統要支持實時提交文本材料,進行學習,提升材料相關音頻的識別率;
² 在使用過程中,要支持實時提交熱詞,例如人名、地名、機構名等專有名詞,要能夠提高該類詞匯的識別率,解決各同音不同字的問題;
² 系統要能夠根據之前的識別內容,結合現有的識別內容進行動態調整,使語音識別更加精準;
² 系統要內置文本順滑模塊,在一些吐詞不流暢的語音場景下,系統要能夠自動過濾不必要的語氣停頓詞,使識別結果更加順滑;
² 系統要支持根據行業業務場景定制的專用模型,要能夠實現針對行業業務語音識別,達到更高的準確率;
² 系統要支持提前將資料導入到系統中,以生成個案識別模型,加強對個案相關術語、詞匯的識別效果;
² 系統要開放實時轉寫、語音聽寫、語音合成能力,供法院其他業務場景調用;
² 系統要以Word插件形式存在,要能夠在word里實現在線實時語音轉寫過程、對轉寫文本結果進行編輯,可進行快捷替換等操作。對識別的文本內容,可選擇文尾模式、光標模式自動插入、也可選擇手動插入等模式;
² 書記員可根據自己的使用習慣,選擇自動滾動或暫停滾動。開啟自動滾動功能,要能夠實現實時自動上屏,暫停滾動則不會自動上屏;可對用戶操作的行為智能分析,并自動開啟暫?;蚧謴蜐L動,避免對用戶操作產生影響;
6.6.2.7. 電子簽公章系統
1、電子簽名功能:庭審結束后,供當事人進行指紋按捺和簽名,實現庭審過程無紙化。
2、指紋采集功能:采用符合公安部標準的指紋模塊,能采集標準指紋數據。
3、系統能夠與書記員系統無縫對接,作為簽名模塊內置與書記員系統,無需兩套系統單獨部署,避免書記員頻繁切換,減輕書記員壓力。
4、對接現有知產保護中心審理庭系統,實現庭審過程無紙化。
5、具備開放的二次開發接口,實現與電子卷宗系統對接。
7. 項目案例
中國(北京)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中國(中關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中國(杭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中國(珠海)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中國(武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中國(南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中國(蘇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
評論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