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機需要審批
來源:數字音視工程網 編輯:SHAN90 2015-08-14 14:19:52 加入收藏 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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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發展,廣告的表現形式也越來越多樣化了,但是您知道所有廣告及其播放媒介—廣告機是要經過審批的嗎?
下面就讓金眾為大家解釋下戶外廣告機審批的一些條件 。
一.申請戶外廣告登記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依法取得與申請事項相符的經營資格。
2.擁有相應戶外廣告媒體的所有權。
3.廣告發布地點、形式在國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符合當地人民政府和廣告管理部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要求。
4.戶外廣告媒體一般不得發布各類非廣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應提供的證明文件:
1.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2.廣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3.廣告合同一份(原件)。
4.廣告發布場地使用協議書一份(原件)。
5.依法律、法規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應當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
6.須填寫《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一份。
三.登記程序和有關要求
1.戶外廣告登記申請,應當在廣告發布三十日前,向發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請,待證明文件齊備后予以受理登記,并按規定繳納登記規費。
2.經審查批準的戶外廣告必須按登記的地點、形式、規格、時間等內容發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記審批號要隨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3.戶外廣告登記后,三個月內未予發布,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已經登記,需要延長廣告發布時間或者變更其他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而對于廣告機,則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合法的廣告經營資格;
2.設置地點在戶外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及當地人民政府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要求;
3.具有熟悉廣告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的專職審查人員
申請辦理廣告顯示屏審批,應當交驗下列證明文件:
1.營業執照;
2.廣告經營許可證;
3.可行性研究報告;
4.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
5.場地使用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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