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市場LED主要性能標準分析
來源:數字音視工程網 編輯:數字音視工程 2014-06-05 12:04:57 加入收藏 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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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1月1日,美國政府宣布全面“禁白”后,北美市場目前正逐漸成為新的行業增長熱點,LED照明的需求正強勁發酵。根據最新一期市場報告統計,北美占全球LED照明市場比重大概為25%,就商業照明而言,現存北美商照市場以Troffer、T管等線型燈具為主流。不同于國內市場,北美市場更成熟和理性,相關政策法規相對完善,對產品的檢測要求也較高。
北美市場針對LED燈的主要性能標準主要有:能源之星Energy Star、DLC (The DesignLights Consortium)、 LED Lighting Facts,如下表,它們的測試標準及應用范圍不盡相同:
LED Lighting Facts: 凡是使用“LED Lighting Facts”標示的產品都必須提供由EPA認可實驗室測試的IES-LM-79-08測試報告。
DLC: DLC認證產品目錄被用于在美國各地尚未被“能源之星 (ENERGY STAR)”標準覆蓋的高性能LED燈具的推廣, 它的范圍和能源之星產品范圍不重合,即如果能源之星把該產品納入到它的體系里后,DLC就把該產品永久轉移出去。
Energy Star:能源之星測試的產品首先要通過安規的測試、提供IES-LM-79-08測試報告和根據LM-80-08、TM-21-11得到的壽命報告,并且能耗測試的時間是固定的,能源之星的市場監督很嚴格,EPA每年對所有獲得能源之星的產品都要從市場上隨機選取產品進行定期抽查,抽查不合格的產品要當即取消能源之星資質并有權讓制造商對消費者做進一步的賠償。
根據商業照明市場報告統計,就商業照明而言,現存北美商照市場以Troffer、T管等線型燈具為主流。下表是2013年10月2日發布的DLC技術要求表格v2.1:LED Troffer替代燈規格標準:
DLC技術要求表格v2.1 (Specification Release Webinar):LED Troffer替代燈規格標準
DLC針對不同尺寸線型燈具要求不同,且加入了更為嚴格的光通空間分布要求。DLC針對兩英寸線型燈具要求最低光通為800lm(是4英寸燈具的一半),最低光效為100lm/W,而對于其3-lamps的Troffer,則要求最低光通為2000lm,最低光效為85lm/W。DLC v2.1沒有對U型燈管做更近一步的規格要求,故此標準不適用于U型管。
2014年9月開始實施的最新版“能源之星”照明燈具V1.0規范,允許新產品型號自動通過認證,只要這些型號中的變化不會違背任何性能標準或該規范的任何其他要求。此外,此規范更新了“容許偏差”部分內容以使特定容差與UL1993中的安全報告要求相一致,用于衡量色溫變化的測試數據也得到了擴展。明確了發光效率和光輸出值的容差范圍。特定產品變型部分移除了新型號的參考信息。對于那些無需接受首次認證、容差超出允許范圍的新型號,必須接受至少3000小時的測試后才可獲得“能源之星”證書。
對于主張使用壽命≤25000小時的燈具,經過3000小時測試后若能實現特定的光通維持率目標,即可獲得能源之星認證。但是,要通過完整(非臨時)使用壽命認證,必須對燈具進行連續6000小時的測試。主張使用壽命達30000-50000小時的燈具,獲得臨時認證、完整認證所需的測試時間可以此類推。例如,主張使用壽命為30000/50000的燈具要通過完整使用壽命認證,需分別經過連續7500小時和12500小時的測試。
熟悉了解北美相關標準不僅是進軍北美市場的關鍵,對于國內規范市場也有借鑒作用。比如,此前就有媒體報道了廣州市工商局對LED球泡燈進行抽檢50%的產品不合格的新聞,部分企業只能對問題產品進行召回,有的企業喊冤,認為工商部門只檢安全不檢性能,很難起到規范市場的作用。只有盡快出臺相關標準,加強對LED燈具安全及核心性能指標的檢測,才能真正起到規范市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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